曲靖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来源
    曲靖市乡村振兴局 李励
  • 发布时间
    2022-09-28

监督索引号53030011032801000

曲靖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曲办字【201982号)等文件规定,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现曲靖市乡村振兴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行政单位。核定我办设9个内设科室暨综合科、规划资金管理科、扶贫安居科、产业金融扶贫科、帮扶协作科、挂包帮扶科、动态管理监测科、考核评价科、督查科。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负责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方案计划和年度衔接资金计划,下达、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年度衔接项目资金计划;负责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开展常态化动态管理;负责抓好资产登记确权和后续管理;负责统筹行业部门和定点帮扶部门抓好行业帮扶和定点帮扶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及有关承贷机构做好扶贫到户贷款、金融扶贫政策的落实、指导、检查、监督工作;负责牵头抓好沪滇协作相关工作;完成省乡村振兴局、市委、市政府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根据《中共曲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曲靖市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曲编办〔202121号)文件的通知,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曲靖市乡村振兴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由曲靖市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不再保留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曲靖市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调整后,原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均保持不变(机构级别正处级,9个内设科室,正科级)。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守底线、抓衔接、促振兴工作要求,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以巩固成果为主轴,以守底线为主线,以三落实为主题,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呈现出力度持续加大、进度全面加快、质量全面提高、成果全面巩固、效果全面显现的良好态势,未发生返贫情况,坚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接续推进乡村振兴衔接有力有效。

一是坚守底线,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压倒性位置,强化责任落实,抓实保障,制定《曲靖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十二条措施》,出台教育、住房、医疗、饮水安全、交通物流等有关保障政策措施60余个,投入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20.6亿元,建设项目1703个,为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了坚强保障。一是以巩固成果为根本,强化措施抓基础。完成544户农村危房改造、9865户农房抗震改造,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辍学学生实现动态清零,全市已脱贫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家庭医生与重点人群100%签约、100%履约服务,建设161件抗旱应急工程,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率达95.39%,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4.13%,全力补齐两不愁三保障短板。扎实开展防返贫致贫监测,全面展开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建立健全靶向帮扶机制,进一步推动常态化监测帮扶工作落实。2021年,通过常态化动态监测,新识别纳入三类监测对象”689022849人,通过持续精准帮扶,累计消除1524253278人致贫返贫风险。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程,为18个易地搬迁新成立社区安置区选派了驻村工作队(会泽10个,宣威8个),4.24万户脱贫户完成了不动产权登记,将907416106人易地扶贫搬迁进城的农村低保对象转接享受城市低保待遇,人均提高150/月,切实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二是以一平台三机制为抓手,强化工作落实抓提升。用好省政府救助平台,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全覆盖,2021年全市共收到6929件群众申请服务事项,办结率为100%。出台并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的实施方案》,全市398个企业与1562个合作社、1562个合作社与15.8万户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绑定发展,实现产业对有发展条件的脱贫户和三类监测对象全覆盖。印发《关于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的实施方案》,实施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和提质增效行动,实现村集体经济全覆盖,全市村集体经济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年收益50万元以上的村138个,年收益100万元以上的村50个,2300余个村(居)民小组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益。制定《曲靖市村级集体经济验收管理办法(试行)》,探索建立村集体经济项目市级验收管理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实现培训就业全覆盖的实施方案》,通过引导、专项、技能、专项服务、经营主、创业”6个培训类别累计培训农村劳动力46.31万人次,实现脱贫人口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39.13万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三是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监督检查抓落实。市委、市政府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市纪委监委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专项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问询,市政协开展民主监督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动。严格落实双月评价”“双月调度制度,先后开展6轮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双月评价,召开6次调度会议,对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进行定期调度。

二是聚焦衔接,扎实抓好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健全机制抓实衔接。成立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乡村振兴局,统筹推进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全市9个县(市、区)均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市、县两级全面完成机构调整,重组乡村振兴局,同时相应调整乡(镇、街道)工作机构,全市137个乡(镇、街道)均单设了乡村振兴办公室,共有乡村振兴系统干部643人。二是强化资产管理抓实衔接。深入推进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制定《曲靖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全市累计清理登记扶贫项目资金总规模387.32亿元,项目资产总规模297.16亿元,全部按经营性、公益性、到户类三类资产进行登记、确权、移交。224日,全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现场会议在师宗县召开,做法和经验在全省推广。115日,全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在麒麟区召开,麒麟区搭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对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方位、动态化监管,创新做法得到充分肯定。三是统筹帮扶抓实衔接。完善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全市实现930个省、市、县级帮扶单位对1213个脱贫村和易地搬迁新成立社区的结对帮扶全覆盖,共派驻1238名第一书记、2515名驻村工作队员,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注入新鲜血液。深化东西部协作,2021年选派了15名干部、50名专业技术人员到上海宝山区挂职进修,全年实现2万余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上海市、宝山区累计投入援滇资金2.38亿元,建设项目75个。扎实推进定点帮扶,建立由市委书记、市长挂联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市委常委挂联其他县的乡村振兴市级领导挂联县制度,对全市1213个脱贫村和易地搬迁社区分别由省、市、县三级单位进行全覆盖定点帮扶。四是强化宣传抓实衔接。编印《初心答卷·曲靖减贫故事》系列丛书613本,出版《曲靖市扶贫志》,提炼总结脱贫攻坚曲靖方案,宣传推介脱贫攻坚典型,凝聚曲靖脱贫攻坚精神,为完善欠发达地区乡村治理贡献曲靖经验。编辑出版《曲靖乡村振兴》杂志12,刊发文章350余篇,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改进,摸索经验,助力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成绩。

三是统筹谋划,稳步推进乡村振兴。一是抓实重点示范促振兴。按照试点先行、重点培育、示范带动、全面推进的思路,遴选出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3个、乡村振兴精品示范村”136个、乡村振兴美丽村庄”1322个。目前,沾益区、麒麟区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制定出台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全力推进示范工程建设,通过以点带面,推广示范,麒麟区获评全国乡村清洁行动示范县,全力打造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曲靖样板。二是抓实产业发展促振兴。以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创建为抓手,抓实陆良蔬菜、马龙花卉、马龙肉牛、会泽肉牛4个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推进陆良、宣威2一县一业示范县和麒麟、罗平2一县一业特色县创建,做大做强沾益中药材、马龙肉牛、师宗热区水果、富源魔芋、会泽马铃薯主导产业,马龙区成功申报绿色农业发展先行示范区项目,其余8个县(市、区)绿色种养循环项目有序推进。目前,全市获省级认定的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267个,省、市、县级认定数均居全省第一;累计认证三品一标”715个,认定一村一品专业乡镇1个、专业村54个,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2个,陆良田园、沾益绿萃、陆良爨乡绿圆菇业等5家企业6个基地通过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认定。三是抓实人居环境提升促振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四有四无自然村整治要求,逐村逐项对照,组建8个专项督查组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对2020年考核达标自然村开展回头看,持续跟踪整治成效。全市4490个自然村完成整治,形成设施完善、机制健全、村貌整洁、管理有序的良好局面。四是抓实乡村规划促振兴。全面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组织引导广大在外干部人才组团回乡,整合各方力量共同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组建市县项目组11个、村庄规划编制组922个,整体推进纳入规划的1430个行政村,1.58万名干部积极为家乡发展建言献策,为建设美丽乡村提供良好借鉴和多彩方案。五是抓实乡村治理促振兴。印发《关于加强村(居)民小组党支部建设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深化支部争红旗机制,把文明和谐纳入红旗村推选内容,进一步建强基层支部。建设小组活动阵地5624个,广泛开展主题党日、文明践行、民情恳谈、感恩会等活动,凝聚党心民心。建立红黄榜等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注重运用舆论和道德力量促进村规民约有效实施,切实提升乡村治理,共建和谐美好乡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曲靖市乡村振兴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超编原因主要是军转干部安置。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27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66.9万元,占总收入的99.6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占总收入的0.31%。与上年对比:2021年总收入3276.9万元,比2020年总收入4149.83万元减少872.93万元,下降21.04%。减少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经费中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2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8.25万元,占总支出的22.5%;项目支出2538.65万元,占总支出的7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2021年总支出3276.9万元,比2020年总支出4149.83万元减少872.93万元,下降21.04%。减少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经费中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乡村振兴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8.2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4万元,下降率4.9%,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调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0.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7.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乡村振兴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38.6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34.53万元,下降24.74%,主要原因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资金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曲财农〔202149号、曲财农〔202191号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经费70万元,用于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各项支出报销。

2.曲财农〔202149号曲靖扶贫杂志编印工作经费50万元,用于曲靖扶贫杂志编印工作。

3.曲财农〔202149号、曲财农〔202191号脱贫攻坚管理及规划补助经费130万元,用于脱贫攻坚管理及规划相关工作。

4.曲财农〔202149号革命老区扶贫开发专项补助经费20万元,用于10.17活动相关费用支出。

5.曲财农〔202049号办公用房租用费42万元,用于办公用房租用。

6.曲财农〔2021252021年第一期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431.66万元和曲财农〔2021872021年第二期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1294.99万元,用于支付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

7.曲财农〔202149号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经费补助20万元,用于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相关工作经费。

8.曲财农〔2021332021年上海市宝山区援建曲靖市项目经费470万元,用于上海帮扶曲靖市人才交流培训相关费用支出。

9.曲沪滇办便签〔20211号上海市宝山区对口支援曲靖市项目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沪滇帮扶相关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66.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9%。与上年对比减少853.91万元,下降20.72%,主要原因是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1%。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5.0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及商品和服务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20万元,主要用于保险缴费;2080801死亡抚恤0.56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2.卫生健康支出52.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2.42万元,主要用于医保缴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7.0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4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社会保障缴费。

3.农林水支出3106.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10%。其中:2130501行政运行578.2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7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各项办公费用、购买服务等支出;2130503机关服务42.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租金;2130507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1726.65万元,用于易地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490万元,主要用于革命老区促进会相关工作经费及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专项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38.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38.8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15万元,支出决算为10.91万元,完成预算的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25万元,完成预算的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6万元,完成预算的9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经以来,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基本原则,努力降低行政成本,2021三公经费比上年有所下降。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18万元,下降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85万元,下降1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3万元,下降8.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的主要原因为:执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5万元,占66.5%;公务接待费支出3.66万元,占3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4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相关督查检查、调研会议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6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调研研讨、业务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2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1万元,下降率为1.7%。主要原因为执行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打印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曲靖市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269.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8万元,固定资产267.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98万元,流动资产减少0.0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其他收入10万元,其中:上海宝山区援建曲靖市项目工作经费10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 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30011032801111





曲靖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曲靖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