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彭淑芳
  • 发布时间
    2022-09-28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44201000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城市综合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综合管理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

2.组织制定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并指导实施;

3.负责全市城市市容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及对破坏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等城市建设成果行为进行执法管理;

4.负责全市城市综合管理政策、制度、标准的制定、宣传、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相关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

6.负责查处城市综合管理跨区域或重大案件;

7.负责对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指挥调度、日常监督、年度考核、专项整治;

8.负责数字城管系统建设、运行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抓好中心城市城市管理一体化,形成全市城管一盘棋的工作合力

2.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垃圾分类联动管理机制和奖励约束机制,形成垃圾分类政府主导、部门主抓、社会联动、市民参与的局面;加快餐厨垃圾处置场建设,实现餐厨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建设,规范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环节,做到资源化利用,杜绝面源污染;加快环卫园林市场化运作,形成运转高效的服务市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推动城市管理由治脏”“治乱”“治差向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跨越

3.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全面统筹监督考核,形成奖优罚劣、比学赶超的良好竞争机制;提高保障能力,建立以属地保障为主,市级奖补为辅的经费保障机制,按照事权和支出和责任相适应的原则,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

4.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继续加强大货车入城和散体货物运输的管理工作;狠抓静态交通秩序管控;抓好户外广告专项治理;开展拆违控违行动;常态化整治不文明行为和非机动车交通陋习;积极回应和解决好群众的诉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分别是:

1.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本级);

2.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28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4,608.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08.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2,520.89万元,增长120.76%,主要原因为2021年新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65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2.24万元,占总支出的25.16项目支出3,487.13万元,占总支出的74.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2,541.03万元,增长119.95%,主要原因为马龙区青沙坡垃圾填埋场自20164月开始接收沾益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产生的飞灰,至20181月,已达到库容的警戒容量。针对此情况,为安全处置曲靖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检修期间的生活垃圾和正常运行期间的固化飞灰,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按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对曲靖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场进行改扩建项目建设,2021年新增该项目资金3,000.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2.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0.89万元,增长12.57%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4.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8.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87.1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10.14万元,增长223.78%主要原因为马龙区青沙坡垃圾填埋场自20164月开始接收沾益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产生的飞灰,至20181月,已达到库容的警戒容量。

具体项目开展情况:

为安全处置曲靖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检修期间的生活垃圾和正常运行期间的固化飞灰,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按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对曲靖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场进行改扩建项目建设。2021年项目支出专项债券资金3,000.00万元,用于马龙垃圾处理场改扩建工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8.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4.52%。与上年对比增加195.65万元,增长13.85%,主要原因为2021年人员工资增加及城市罚没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8%主要用于社会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75.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等医疗支出

3.城乡社区(类)支出1,332.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4%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支、物业管理费支出及外聘人员工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4.住房保障(类)支出73.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87万元,支出决算为25.65万元,完成预算的83.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30万元,完成预算的86.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5万元,完成预算的66.7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全面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必须真正过紧日子的要求,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简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94万元,下降3.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7万元,下降1.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7万元,下降16.6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全面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必须真正过紧日子的要求,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简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30万元,占86.94%;公务接待费支出3.35万元,占13.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3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3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90万元,增长比率31.42%。主要2021年人员增加,导致一般公用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培训、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劳务费、印刷费等方面的开支,其中:办公费9.29万元、培训费3.71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万元、劳务费3.96万元、印刷费1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资产总额343.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3.06万元,固定资产229.9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0.1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7.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9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9.2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归口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以外的改制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一)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机关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二)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三)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机关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经费。

(四)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城市综合管理事务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机关(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城管执法(项):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城市管理执法事务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一)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44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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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