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 来源
    行政执法支队 赵海燕
  • 发布时间
    2019-08-06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基本职责和管辖范围如下:开展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专项行动;负责文化娱乐、演出、网吧、电子游戏、美术品、互联网文化、文物、体育活动及场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电影、音像制品、书报刊、出版印刷、动漫和网络游戏等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文化市场技术监控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文化市场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好文化市场执法人员、经营场所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文化市场"扫黄打非"工作;指导县()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曲靖市文化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全市文化执法队伍不断完善执法职能、强化执法保障、提升执法能力、规范执法办案,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管理机制得到有效应用,“两法衔接”进一步规范,信用体系逐渐完善,综合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队伍建设和执法办案取得丰硕成果,在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职工)业务技能大赛中,曲靖市斩获“团体一等奖”、执法业务“状元”奖、个人综合竞赛第一、二名及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一等奖、执法业务“技术能手”等表彰奖励;宣威市执法大队办理的“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宣威电影城分公司制造虚假交易扰乱电影市场秩序案”被文化和旅游部表彰为“全国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截止11月,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10411人(次),检查经营单位 6196家(次),责令改正6家(次),立案调查49件,办结案件87件,警告69家(次),受理举报41件,责令停业整顿1家(次),罚款248500元,有效整顿和规范了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了全市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目标考核抓管理促责任落实



为保证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落到实处,今年,支队与各科(队)签订了“执法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责任书结合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状况,针对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和执法规范性要求,以安全生产为重点、以市场检查巡查频率量化为基础、以强化作风纪律为保障、以提高办案数量质量为目标,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业务工作三大项目纳入考核范围,各项目下面又分别细化了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明确了奖惩措施。责任书加强了对文化市场新领域、新门类(网络文化案件、禁止内容案件等)的办案要求,加大了每月、每季度开展日常检查、暗访抽查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频率及覆盖范围。在办案数量、质量方面,则加大了扣分力度,将其与办结网络文化案件、禁止内容案件一起列为今年执法工作的重点目标和硬性任务完成,并和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相结合确定奖惩,以此促进执法队员对执法能力不全面、掌握网络文化市场经验不足、对禁止内容类案件监管面窄等问题进行针对性强化学习,切实履行好全市文化市场监管职能,明确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效能。



二、以执法业务技能竞赛和岗位培训提升队伍素质



按照省文化厅开展全省第二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职工)业务技能大赛活动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提高执法队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促进队伍建设,支队积极筹备,制定实施方案,于9月组织开展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业务技能竞赛暨中西部交流培训系列活动。培训以中西部对口交流和文化市场执法实务为重点,邀请了福建省宁德市、江西省宜春市文化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参与,以座谈研讨、授课培训、实地调研、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通过法律法规理论考试竞赛、以案施训(网络案件办理)、模拟办案竞赛、案卷评查纠错竞赛等多种形式,经激烈角逐和比拼,在全市9个参赛队中分别产生了团体一等奖1个,执法业务技术状元1名,政策法规知识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 3名以及一批执法业务技术能手。活动的成功举办,在检验我市执法岗位练兵成果,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业务技能和办案水平的同时,推进了对口交流协作取得新进展。



10月,从全市执法人员中遴选出的4名精兵强将,代表曲靖市参加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职工)业务技能大赛,在决赛中不负众望,夺取了 “团体一等奖”,支队郑福刚同志荣获全省文化市场执法业务“状元”、个人综合竞赛第二名及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三等奖,赵勇同志荣获全省个人综合竞赛第一名及文化市场执法“技术能手”表彰。两人同时因优秀的个人综合素质及出色的业务能力,被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化执法总队选派,代表云南省参加11月底在北京举办的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职工)业务技能竞赛总决赛。



在全力组织、协调、开展全市业务技能竞赛活动的同时,



支队认真贯彻落实干部培训工作系列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市、县两级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及支队举办的各类执法业务培训20期,累计参训人数110人,其中:参加国家级培训6期,参训人数8人;省级培训班5期,参训人数18人;对口交流培训4期,参训人数87人;市级相关部门培训班3期,参训人数7人。全市在岗执法人员参加文化部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在线学习考试76人,参学率和参考率100%



6月支队在组织市县两级执法人员赴江西省宜春市参加当地文化市场对口交流协作暨执法业务培训时,应邀派遣了支队省级师资库师资赵勇同志为该市执法人员授课,在促进对交流协作单位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同时,也给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师资人才提供了培养和锻炼的机会,对推动我市执法队伍建设,促进素质能力提升奠定了人才基础。



三、以强化业务指导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



一是强化执法案件办理,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文化市场放管服的重要抓手,拓展执法办案领域,采取“重点区域反复查、举报案件及时查、非法窝点彻底查”等措施,加强对各县(市、区)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做到有案必查,凡查必果。今年支队指导宣威市执法大队成功查办了“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宣威电影城分公司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扰乱电影市场秩序案”,获得文化和旅游部“全国文化市场重大案件”奖,该案是云南省唯一一个“电影市场监管类”获奖案件,也是我市首次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件,即丰富了执法手段,也为今后类似案件办理在如何调查取证如何完善证据方面取得了突破并积累了宝贵经验。



二是着力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和以案施训活动,深入分析案件的立案、取证、办案程序、法律适用、办案技巧等,纠正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规范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本标准,规范制作行政执法文书,保证立案、调查、处罚、结案等程序合法,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罚内容适当。



三是建立健全执法办案机制。按照市政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文化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实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考核细则,强化督导考核。



四、以“双随机一公开”构建社会监督管理体系



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暗访抽查巡查制度。完善“两库一单”建设,规范操作流程,正确处理随机抽查与日常巡查的关系,合理确定文化市场检查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每季度“双随机、一公开”不少于1次、暗访抽查不少于1次,覆盖范围不少于2个县(市、区),经营单位不少于6家,随机抽查事项达到文化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100%,实现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抽取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落实行政执法案件“双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执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执法案件主体信息、案由、处罚依据及处罚结果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文化市场监督管理体系,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运用科技手段,建设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指挥中心



为加强非现场监管执法,运用信息技术对执法流程进行实时监控、在线监察,形成内外监督,覆盖全市文化市场管理机构高效、快速、通畅的信息管理网络,根据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支队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工作要求,积极筹建全市文化市场执法监管指挥中心,目前一期项目硬件设施已经建成。



执法监管指挥中心是新形势下的产物,它既能够对原有文化市场门类实施有效监管,也能够对新常态下现有互联网文化产品、网络文化市场进行监管,是一个有效的工作平台。通过有效运用、科学监管,指挥中心必定在保护国家文化安全、维护文化市场秩序、健全现代文化市场监管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



六、日常监管常抓不懈,经营秩序良好规范



按“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原则,全面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员和管理职责,强化市场巡查,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治理行动。突出加强改革开放40周年、春节、国庆、暑寒假、全国性的重大活动、“敏感”时期等重要节点的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各类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及时做好各类专项治理进展情况上报工作。



一是以查处接纳未成年人为重点,加大对网吧市场的监管力度,做好政策引导,支持升级转型工作。深入开展互联网非法传播视听节目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理有害网络视听节目的传播,营造清朗健康的网络空间。



二是重点加强对歌舞娱乐、营业性演出市场规范和整治,对“张学友大型演唱会”演出活动采取严密监管措施,预防囤票捂票炒票现象的发生,确保了活动的成功举办。鼓励歌舞娱乐场所转型升级,为群众提供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



三是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网络共享设备产品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工信委、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开展非法广播电台整治行动,清理取缔 “黑广播、黑电台”。



四是以“清源”、“净网”、“护苗”、“固边”和“秋风”等专项行动为主线,以查缴全国“扫黄办”明令查禁的多种图书为重点,对印刷、出版物市场领域进行不间断检查,努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突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非法有害少儿出版物及信息,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查办;突出互联网主战场,严厉打击淫秽色情禁止内容信息及涉党、涉军,政治类、宗教类非法出版物和非法网络信息;严厉打击假媒体、假记者、假记者站和各类侵权盗版行为,推进“扫黄打非”工作向纵深开展。



五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蓬勃开展。根据省文化厅“全省文化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部署,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的职责,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原则,开展文化市场“扫黑除恶”工作;严格按照创建文明城市中关于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亮证经营、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加大督促抽查力度,加强重点点位的督查和抽查,掌握督查区域工作推进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六是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文化市场管理的重中之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各方责任以及失责追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防控措施落实,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了隐患排查整改不放松,应急演练不放松,长效机制建设不放松;严管“大型商业综合体”内文化市场安全,提高经营单位消防安全意识和处理火灾事故能力;规范建立日常监管台账,推进平安文化市场创建向纵深发展。



2018年,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达到了监管有效、市场稳定的目的,实现了“安全稳定、监管到位、工作创新、成效明显”的工作目标。2019年,全市文化执法机构将继续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以深化机构改革为切入点,一方面要抓好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另一方面又要抓好临时性、针对性的集中治理。继续通过采取常态监管与突击监管相结合、现场检查与监管平台相结合、独立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等方式方法,切实履行好文化市场监管职能,确保全市文化市场繁荣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3个大队(正科级):文化(文物)市场执法大队、新闻出版(版权)执法大队、广播影视体育执法大队。



依据《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编制等机构编制事项请示的批复》(曲编〔201150),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事业编制15名。其中:支队长1(副处级),副支队长1(正科级)、大队长3(正科级)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文化(文物)市场执法大队



开展文化、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专项行动;负责文化娱乐、演出、网吧、电子游戏、美术品、互联网文化、文物、动漫和网络游戏等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对市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文物市场进行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乡、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指导县()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新闻出版(版权)执法大队



开展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专项行动;负责音像制品、书报刊、出版印刷、电子出版物、涉及版权等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对新闻记者的新闻采编活动及记者证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文化市场"扫黄打非"工作;指导县()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广播影视体育执法大队



开展广播电影电视、体育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专项行动;负责体育活动及场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电影电视等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县()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依据《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编制等机构编制事项请示的批复》(曲编〔201150),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名。其中:支队长1(副处级),副支队长1(正科级)、大队长3(正科级)



在编实有执法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8年度收入合计369.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4.47万元,占总收入的93.1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5.17万元,占总收入的7.06%2018年收入与上年对比增长16.05%,主要原因是2018年基本支出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8年度支出合计41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47万元,占总支出的83.4%;项目支出69.15万元,占总支出的16.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302.54万元相比增长的情况主要原因2018年多支出2017年结转的项目经费56.58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7.47万元。与上年对比无明显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工资调整无人员增减。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15万元。与上年比减少4.3%,主要原因是2018年消减了项目经费预算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1.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75%。与上年对比下降19.53%,主要原因是2018年消减了项目经费预算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5.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63%。主要用于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等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5.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主要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万元,支出决算为3.32万元,完成预算的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79万元,完成预算的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3万元,完成预算的84.3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按照新的接待管理办法执行,非公务接待及无接待函、无明细清单、无批复的公务接待一律不予报账;2018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车运行成本。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67万元,下降14.4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79万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6万元,下降49.2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按照新的接待管理办法执行,非公务接待及无接待函、无明细清单、无批复的公务接待一律不予报账;2018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车运行成本。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79万元,占23.79%;公务接待费支出2.53万元,占7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7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事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文化体育事业(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51.79%,主要原因2018年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建的验收之年,大量的推进收尾工作导致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的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日常公用经费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曲靖市文化体育部门资产总额104.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78万元,固定资产95.5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2.2万元,固定资产增加75.78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4.29



8.78



95.51



0



0



 


95.51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项目支出69.15万元。具体支出包括:文化市场管理69.15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按照《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曲财预〔201885)要求,我单位不存在满足绩效评价条件的项目,所以我单位未对项目做过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按照《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曲财预〔201885)要求,我单位不存在满足绩效评价条件的项目,所以我单位未对项目做过绩效自评;



(一)落实绩效评价整改意见,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按照《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曲财预〔201885)要求,我单位不存在满足绩效评价条件的项目,所以我单位未对项目做过绩效自评;



(二)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按照《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曲财预〔201885)要求,我单位不存在满足绩效评价条件的项目,所以我单位未对项目做过绩效自评;



(三)完善绩效目标,引导项目支出符合部门职能职责



按照《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曲财预〔201885)要求,我单位不存在满足绩效评价条件的项目,所以我单位未对项目做过绩效自评;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曲财预〔201885)要求,我单位不存在满足绩效评价条件的项目,所以我单位未对项目做过绩效自评;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入主管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中。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按照《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曲财预〔201885)要求,我单位不存在满足绩效评价条件的项目,所以我单位未对项目做过绩效自评;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入主管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中。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曲靖市规划局提供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曲靖市交通科学研究所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曲靖市交通科学研究所用于归口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曲靖市交通科学研究所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曲靖市交通科学研究所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曲靖市交通科学研究所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一)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曲靖市交通科学研究所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曲靖市交通科学研究所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曲靖市交通科学研究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城乡规划管理事务的支出。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1986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