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9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肖良开代表:
你们在曲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的建议》(第159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建设自然保护区,保护生物多样性,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绿色经济强省战略部署的有力措施;是认真贯彻落实曲靖市委、市人民政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曲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
近年来,中央、省、市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对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改善全市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核实了解,2016年—2021年,全市累计投入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115.5 万元,其中:2016年、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400万元;2016年、2018年省级财政安排下达环境保护专项补助资金250万元;2017年、2018年、2019年市级财政安排下达生物多样性专项补助资金151.6万元;2019年、2020年、2021年市级财政安排自然保护区补助管护经费154.9万元;2018年、2019年县级财政安排下达自然保护区工作经费59万元;2020年县级财政安排下达自然保护区管护经费100万元。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全市包括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内的5个自然保护区管护经费,统一按照管护面积每亩每年2元,市级承担30%,县(市、区)承担70%来进行安排,市级应承担的管护经费均足额安排到位。
近年来,市、县政府收支矛盾非常突出,市级在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积极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资金安排,努力增加投入,为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已给以了支持。对于保护区的发展和管护当中的新的矛盾和问题,需要各方协同配合,一方面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沟通,积极汇报反映,争取上级支持。另一方面,根据市和市以下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以及自然保护区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做好经费保障。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