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曲靖市2021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

  • 来源
    国库科 王茜
  • 发布时间
    2022-09-19

监督索引号53030003100011000

市六届人常委

第四次会议文件(六)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曲靖市2021

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

 

——2022830在曲靖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上

 

曲靖市财政局局长   孙竹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省财政厅审核批复的2021年全市和市级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全市和市级地方财政决算情况

2021年,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曲靖现场办公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着力加强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切实保障重点支出,持续深化财政改革,有效提升财政治理能力,不折不扣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全市和市级财政决算情况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70165元,增长7.7%,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减少1万元(原因是决算整理期曲靖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四舍五入减少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03160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501万元、调入资金623102万元(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减少44751万元,主要是决算整理期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债务收入367541万元以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330万元,收入总计5745247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21757万元,下降5.6%,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一致。加上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6988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4734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559万元(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增加12576万元,主要是部分上解事项缓解),支出总计569554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49702万元(主要是年终部分上级转移支付项目未全部支出,需结转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增加4517万元,主要是罗平县原安排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为结转安排。

市级(含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0709万元,增长5.6%,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减少1万元(原因是决算整理期曲靖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四舍五入减少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031608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78870万元、上年结余8234万元、调入资金121050万元、债务收入80000万元以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23万元,收入总计4040494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6732万元,下降0.8%,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一致。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4734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91778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0743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704万元(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增加21649万元,主要是部分上解事项缓解),支出总计399530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45185万元,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76642万元,增长15.6%,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一致。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5071万元、上年结余144922万元、专项债务收入1200200万元,收入总计1966835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12914万元,下降19.4%,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一致。加上调出资金215617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30700万元、上解支出50万元,支出总计185928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07554万元,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减少2988万元,主要是与省决算后调出资金增加。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9920万元,增长111.6%,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一致。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5071万元、上解收入50万元、上年结余51758万元、专项债务收入521200万元,收入总计887999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82912万元,下降20.1%,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一致。加上补助下级支出55708万元、上解支出50万元、调出资金6500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7800万元,支出总计86147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6529万元,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710元,增长618.8%,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一致。加上上年结余179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80万元,收入总计18228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5万元,下降97.1%,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一致。加上调出资金15390元,支出总计15555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673万元,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增加199万元,原因是与省决算后调出资金减少。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85万元,增长4.7%,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一致。加上上年结余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80万元,收入总计-377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12万元,下降29.3%,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一致。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387万元、调出资金252万元,支出总计-72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46万元,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9227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4.9%,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6.2%,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减少354501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831523万元、专项补助收入6366万元,收入总计3230159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1250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0.3%,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4.9%,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减少37108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017650万元,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减少143460万元。收支决算数和年终滚存结余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基金决算按统筹级次填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由省级编报。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2101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23.3%,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长268.6%,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增加606403万元。加上专项补助收入6366万元、上年结余910191万元,收入总计1837573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7873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98.7%,比上年决算数增长90.4%,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增加32032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958839万元,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增加228513万元。收支决算数和年终滚存结余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税务总局 国家医保局关于编报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的通知》(云财社〔2021〕222号)要求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决算均由市级编报。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全市地方政府债务发行额156.77亿元一般债务36.75亿元,专项债务120.02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14.96亿元均为专项债券),再融资债券41.76亿元一般债券36.7亿元,专项债券5.06亿元),外债提款0.05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额50.25亿元一般债务还本额37.18亿元,专项债务还本额13.07亿元。支付政府债务利息共计16.52亿元一般债务利息8.84亿元,专项债务利息7.68亿元。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14.95亿元,严格控制在省政府核定我市的政府债务限额662.28亿元内,其中,市本级政府法定债务余额176.92亿元,政府债务限额181.82亿元。从期限看,3年以内到期债务108.71亿元,占17.68%3-5年到期债务105.69亿元,占17.19%5年以上债务400.55亿元,占65.14%。

市级地方政府债务发行额60.1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8亿元均为再融资债券,专项债券52.12亿元(新增债券50.24亿元,再融资债券1.88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额13.85亿元(一般债务还本8.07亿元,专项债务5.78亿元)。支付政府债务利息共计5.87亿元一般债务利息2.51亿元,专项债务利息3.36亿元

全市和市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六)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备费安排及动支情况

全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余额44330万元,当年安排56559万元,动用44330万元,年末余额56559万元;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余额20023万元,当年安排32704万元,动用20023万元,年末余额32704万元

市级安排预备费13000万元,动支7158万元,剩余5842万元,为确保收支平衡,对剩余的预备费相应调减支出。

(七)其他报告事项

市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787万元,增支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775万元,减少1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2万元,增加2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燃油价格上涨、疫情防控及各县(市、区)生态环保分局上划。

市级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8234万元,安排支出8208万元,其中,市级3226万元,市对下转移支付4982万元,统筹收回暂不需要使用的资金26万元。

2021年全市、市级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预算数、决算数及其对比分析,详见决算草案。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在报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审批和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前,已经市审计局审计,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非税待结算收入长期挂账362.13万元;二是代管资金专户暂存款长期挂账215.34万元。按审计反馈意见整改完毕

二、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

(一)依法加强收入组织,财政保障能力有效提升

积极应对多重压力,坚持目标导向,深入挖掘增收潜力,认真落实各项收入措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7.02亿元同比增7.7%,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02.18亿元,剔除一次性因素后同口径增长4.4%,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保障能力持续提升,有力支撑了全市重点领域工作、重大项目建设落地见效。

(二)着力保障重点支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持续办好重点民生实事,民生支出395.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8%,重点民生政策得到有力保障。一是有效保障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地落实。下达就业补助资金3.69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79亿元。二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防治资金需求。疫情防控支出8.33亿元,有力支持新冠疫苗免费接种有序开展,确保支援边境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到位。三是支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两个只增不减”,持续加大教育投入,教育支出124.6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8%。四是持续推进健康曲靖建设。卫生健康支出66.23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有效提高,促进医疗卫生短板加快补齐。五是不断兜牢社会保障底线。统筹支出193.15亿元,有力保障困难群众及特殊对象基本生活,稳步提高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放水平,不断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及时兑现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待遇。六是着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节能环保支出6.16亿元,支持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七是支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4亿元,持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水平,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八是保障平安曲靖建设。统筹资金19.07亿元,支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基层综治维稳、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三)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积极扩大投资增长。抢抓中央省政策机遇,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14.96亿元,有力支持硅光伏和新能源电池产业园区、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区域医疗中心、新型城镇化、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发挥债券资金稳增长促发展作用。二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免税费20.11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创新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市本级整合投入产业引导基金1.6亿元,投入科技研发经费0.7亿元,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争取深化金融改革试点城市奖补资金5000万元,统筹设立“曲靖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4200万元,投入3000万元提升融资担保能力,支持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统筹招商引资专项资金1268.2万元,管好用活市本级项目前期经费1亿元,支持做好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有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一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整合财政资金44.7亿元,认真落实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统筹安排乡村振兴专项资金36.2亿元,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7.3亿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亿元,发放农业担保贷款13.85亿元,有力支持乡村振兴。二是支持综合交通建设,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筹措资金67.5亿元,支持“能通全通”圆满收官,“互联互通”加速推进,促进城乡基础设施持续改善。三是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有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统筹资金2.1亿元,支持“特色小镇”创建和“美丽县城”建设,支持厕所革命、污水处理和黑臭水体治理。

(五)持续加强风险监测,严密防控财政风险

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全面推动“三保”预算审核及支出穿透式监管,出台《曲靖市县级“三保”工作方案》,建立县级“三保”转移支付补助机制,下达市级财力补助2亿元,积极支持县级增强“三保”能力。二是严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突出债务限额和债务预算管理,着力做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推动问题整改与完善管理体系相结合,持续提升政府性债务管理水平,2021年偿还政府性债务本息66.8亿元,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安全可控。

(六)认真落实人大有关决议,依法接受人大审查监督

严格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对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提出意见积极吸收采纳,逐条研究落实,持续改进完善预算编制工作。认真配合做好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预算初步审查、预算执行监督、预算绩效审查监督、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等工作。积极配合推进预算联网监督,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机制。积极主动听取、采纳代表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1件,使财政工作更加贴民情、听民意、惠民生。

三、深化财政管理改革,财政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一)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作为预算管理工作重点,严把预算安排和支出关口,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从紧核定“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着力硬化预算执行约束,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2021年,市本级年初预算统一按10%比例压减部门公用经费,累计压减经费0.18亿元,将腾出的资金全部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切实做到节用为民。

(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21〕20号,注重系统集成,积极构建应用集中、数据集聚、分级管理相配套的一体化平台,着力打造“数字财政”,赋能预算管理。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持续加大各项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及支出数额审核力度,除按政策标准测算的基本民生资金及与中央省配套资金外,凡是设立超3年以上的专项资金,原则上到期退出,将压减腾出资金,全部统筹用于重大领域保障。先后印发10个相关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合理划分市县支出责任,有力提升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三)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认真落实中央、省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将标准固定、分担比例明确的市级资金相应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持续完善直达资金分配流程。强化从资金源头到使用末端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实时监控资金流向、支出进度和使用绩效,防止资金挤占挪用、沉淀闲置,确保直达机制落实到位,资金直达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推进绩效指标管理体系建设,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作为绩效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持续强化结果运用,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事项,将绩效评价与安排预算安排挂钩2022年年初预算编制中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压减预算安排4513.81万元。

(五)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管理改革,大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2021年全市授予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29.58亿元占全市政府采购规模的85.7%,累计为13户中标的小微企业通过“政采贷”获得21笔应收账款融资,融资金额达到2506.93万元,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不断健全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着力细化公开内容,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质量,2021年对州市预决算信息公开考核中,曲靖得分80.28分,“阳光财政”建设成效明显

2021年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但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财政增收基础薄弱。受经济下行、减税降费、留抵退税政策和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综合影响,加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难和新兴产业产能尚未有效释放,全市经济恢复性增长的动力依然不足,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基础尚不牢固。二是“三保”压力大。根据财政部地方财政运行风险确认名单,全市9个县(市、区)中2个为橙色风险等级,5个为黄色风险等级;省“三保”风险等级分类中,全市9个县(市、区)6个为高风险,3个为低风险。县级财政运行普遍困难、“三保”压力较大。三是债务负担重。地方政府债务逐步进入还本付息高峰期,今年需要偿还的政府债务本息高达68.8亿元,债务还本付息负担沉重四是一些单位和部门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牢部分经常性支出未有效减压,财政资金挪用和闲置浪费现象并存,资金安排使用还需进一步提质增效。五是支撑发展能力不足。全市财政自给率低,人口基数大,人均财力、人均收支均处于全省较低水平,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保“三保”、惠民生、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发展的资金不多,财政支撑发展的能力较弱。

对上述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坚持用发展的眼光、改革的手段着力化解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严格按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预算,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政策效能、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和更可持续的要求,持续强化财政收入组织,量入为出优化支出结构,全面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努力提高市委、政府重大决策财政保障能力,有效管控重点风险,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落细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科学统筹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和抓好财政收入稳增长的关系,系统研究制定方案,强化留抵退税资金保障,推动政策加快实施,确保退税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同时严密防范退税风险,严厉打击骗税行为。不折不扣落实好对特殊困难行业精准帮扶的减税降费措施,从源头上帮助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减负纾困、降本增效。 市本级在年初压减10%的基础上,在预算执行中再按5%的比例压减公用经费474.92万元,用于支持稳就业和保市场主体。

(二)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足额保障年初预算安排的产业引导基金5亿元落实到位,支持新能源电池、绿色硅光伏等产业集群发展,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持续完善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制度,建立风险多方共担共管的政银担合作机制,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成本。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管理改革,持续清理拖欠中小企业历史账款,积极争取省级营商环境奖补资金,着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三)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牢牢守住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底线红线,服务好全省疫情防控大局,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加大对企业稳岗扩岗支持力度,确保岗位援助、稳岗补贴、职业技能提升等政策落细落实。持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认真落实教育、养老、医疗、优抚等提标补助政策,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做好优抚对象生活保障。积极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促进牛栏江、南盘江等珠江源头和长江上游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四)全面加强风险防范化解。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全面压实县级主体责任,持续加强“三保”预算审核,足额安排“三保”预算资金,落实落细“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科学制定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筑牢政府性债务安全防控底线,确保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五)深入整改审计反馈问题。持续推动审计整改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有机融合,推动发现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财政政策效能。持续改进预决算报告和草案编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清理、压减财政供养超编人员,规范临聘人员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财经法规,严肃整饬财经秩序。持续强化财会监督与人大、审计、巡察等监督融会贯通,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市委各项工作部署,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查意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只争朝夕、埋头苦干,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全面建设曲靖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财政,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监督索引号530300031000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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