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公开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文件的通知

  • 来源
    农业科 郑志堂
  • 发布时间
    2022-08-03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困难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1: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号:曲财2022100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4691万元(客观因素3878万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产业发展资金1517万元。政策因素10813万元,其中: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人口增收资金20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以奖代补资金637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水电物业费减免补贴707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和脱贫人口就业增收资金7119万元,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350万元)

文件涉及的资金名称: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预算年度:2022年

 

文件名2: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第二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

    号:曲财202298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3582万元

文件涉及的资金名称: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资金

预算年度:2022年

 

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3319117、3110553;

                  0874—12317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2158号)要求,现将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支出列2022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相关科目(“项级”科目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经济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就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规定安排使用资金,建立健全项目库,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资金下达和支出进度,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强化跟踪督促,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优先支持产业发展增收。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要求,省级衔接资金用于相关任务的资金要继续优先支持产业发展。2022年,用于产业发展的省级衔接资金占比不得低于下达你县(区)资金总规模的51%
    三、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和脱贫人口就业增收。为深入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住经济大盘决策部署,着力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以保就业保民生,本次切块安排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纾困解难和脱贫人口就业增收。各县(区)应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重点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生产奖补激励、农产品销售奖补等方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联农带农富农产业,以及通过发放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和劳务补助、吸纳就业奖补、安排公益岗位、开展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实施以工代赈等方式促进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增收。
    四、及时兑付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大型安置区物管费等减免补贴。综合考虑20192020 年度减免补贴资金兑付情况,省级采取“多退少补”方式下达各县(区)2021年度减免补贴资金。请严格按照《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工作方案》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点搬迁贫困群众物管费等减免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和标准,尽快完成2021年度减免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尽早惠及搬迁群众。对20192020年度应由县(区)级承担的减免补贴资金,请多渠道抓紧筹措资金,在2022730日前完成兑付。

五、实行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安排给脱贫县的资金,落实财政部等11个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云南省财政厅等11个厅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的相关规定,分配给整合试点脱贫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整合试点工作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资金。此次下达的资金因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需调整绩效目标的,不再考核该部分资金对应的原任务完成情况,并按规定纳入相应部门绩效管理,请按规定备案。
    六、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2022年起, 省级衔接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包括提前下达部分),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财政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财办〔202212)和《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财政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251号)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县级财政部门在向下级下达资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录入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1.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表

2.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22727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    第二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第二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2149号)要求,现将2022年中央第二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22“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2022“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使用范围。奖补资金主要补助常住农户100户以上规模较大自然村卫生公厕、九大高原湖泊(以下简称九湖)流域和赤水河流域内自然村卫生公厕,以及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建设。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的自然村公厕、前期已实施过并达到卫生厕所标准的自然村公厕和农村户厕,不得列为补助对象。财政奖补资金由各地统筹使用,主要支持厕所粪污收集、储存、运输、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及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等方面的设施设备建设。各地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具体支持内容,并因地制宜统筹安排自筹资金,细化具体补助标准。各县(市、区)要将审定的2022年度农村厕所革命财政奖补资金具体使用方案(含到户补助标准、州级县级配套补助标准情况等)于2022830日前上报州(市)、省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二、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请会同农业农村部门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扎实推进云南省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云农人居〔20211号)、《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云农环〔202111号)等规定,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同时,按照绩效管理要求,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完成全年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为确保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省级严格落实奖惩激励机制,将2021年度下达资金截至今年5月底的支出情况作为分配全年资金的一项重要因素。2022年度下达资金的执行情况,也将作为今后分配下达资金的因素之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及资金支出进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地因资金执行进度较慢,影响资金分配结果,从而影响年度任务完成的,由各地自行负责。

 

附件:1.2022年中央第二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

资金分配表

2.2022年中央第二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

               2022718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