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及市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及附表

  • 来源
    保小勇
  • 发布时间
    2016-09-29


关于曲靖市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及



市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6627日在曲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曲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财政局局长   陈世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省核定曲靖市的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转贷曲靖市的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情况,以及由此需对2016年市本级财政进行专项预算调整的方案。



一、省转贷新增债券情况和调整市本级财政预算的主要背景



积极协调争取,省下达我市2016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额度19亿元(含省财政直接分配宣威市5亿元),加2015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282.9亿元,2016年曲靖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01.9亿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云财预[2016]150号)规定,按照新增债务额度转贷的新增债券资金,要及时提出安排使用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经研究,现将省转贷2016年新增债券安排建议方案,以及市本级财政因使用新增债券需进行的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



二、省转贷新增债券安排建议及市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省转贷新增债券安排建议方案



省转贷给曲靖市的新增债券资金14亿元(不含直接转贷宣威5亿元),其中:扶贫开发4.3亿元、外债转贷0.3亿元。按省财政厅要求,新增债券主要用于五大基础设施网络、扶贫开发、棚户区改造等关系全省和区域发展的瓶颈短板项目;扶贫开发债务资金重点用于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外债转贷资金是由联合国农发基金提供的农业发展贷款,已批准的用途使用。债券资金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



按照上述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省转贷新增债券建议按以下原则安排:一是优先用于市本级年初预算项目,确保本级财政收支平衡。二是区分轻重缓急,重点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高速公路、机场、水利等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优先考虑市本级今年配套需要,兼顾县级资金需求测算转贷。三是扶贫债券资金优先安排市本级配套支出,再根据各县、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今年扶贫脱贫工作任务分配转贷。四是外债转贷资金根据已签订的合同金额分配转贷。按照上述原则,拟安排建议是:



1.安排市本级新增一般债券102600万元



1)用于年初预算扶贫项目30000万元。由于财力缺口较大,人代会批准的年初预算支出中符合扶贫开发债务资金用途的30000万元,拟使用省下达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安排,具体项目是:农村公路建设1000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20000万元。



2)追加安排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新增项目支出7.25亿元。其中:拟安排曲陆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17500万元,新建沾益至寻甸高速公路20000万元,新建大瓦仓至昌隆铺高速公路20000万元,新建召夸至泸西高速公路15000万元。



3)使用外债转贷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技术培训、咨询评价、跟踪检查等项目管理支出。



2.转贷县级新增一般债券37400万元



根据各县、区重点项目建设和扶贫攻坚等情况,拟安排如下:



1)五网基础设施建设21500万元。具体项目是:沾益机场建设项目5000万元;西河综合治理项目7500万元,其中:沾益段5000万元、麒麟段2500万元;江召高速公路建设项目9000万元,其中:罗平段5000万元,师宗段3000万元,陆良段1000万元。



2)扶贫攻坚项目13000亿元。其中:麒麟区800万元、沾益区800万元、马龙县800万元、富源县1500万元、罗平县3000万元、师宗县1500万元,陆良县800万元、会泽县3800万元。



3)外债转贷项目2900万元。其中:沾益区700万元,富源县900万元,师宗县1300万元。根据已签订的合同,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建设、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技术文化推广等方面。



(二)新增债券转贷额度



根据以上方案测算,2016年拟转贷各县、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具体是:麒麟区3300万元,沾益区11500万元,马龙县800万元,富源县2400万元,罗平县8000万元,师宗县5800万元,陆良县1800万元,会泽县3800万元。



(三)市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根据上述新增债券项目安排,市本级使用新增债券10.26亿元,其中:用于年初预算项目的3亿元不用调整预算;外债转贷资金按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度进行提款,只纳入债务限额管理,不用进行预算调整;对新增安排项目支出7.25亿元应进行预算调整。



按照项目用途,201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维持年初预算30.16亿元不变,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年初预算50.32亿元调整为57.57亿元,调整增加交通运输支出7.25亿元。详见附表(2016年曲靖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变动表)。



三、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有关规定,要全面实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在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6年末政府债务限额301.9亿元(含宣威)基础上,根据以上政府债券安排方案,建议如下:



(一)全市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301.9亿元(含宣威)。其中:2015年末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为282.9亿元(不含或有债务,下同),2016年新增债务限额19亿元(含宣威)。



(二)市级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64.36亿元(市本级58.06亿元,开发区6.3亿元)。其中:2015年末市级政府债务限额为54.1亿元,2016年新增债务限额10.26亿元。



(三)县级237.54亿元(含宣威46.8亿元)。其中:2015年末县级政府债务限额为228.8亿元(含宣威41.8亿元),2016年新增债务限额8.74亿元(含宣威5亿元)。



2016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待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市人民政府将在批准的限额内,核定各县、区的政府债务限额。各县、区在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政府限额内提出本地债务限额,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在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和偿还政府债务。



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府债务监管



(一)规范使用新增债券资金



待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市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后,市财政局及时将省转贷我市的2016年新增政府债券安排方案报省财政厅备案。根据省财政厅的要求,认真督促项目单位加强债券转贷资金使用管理,及时根据债券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资金,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及时纠正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督促项目单位提高债务资金使用绩效。凡违反规定,存在弄虚作假,资金未用于规定范围,截留、挤占、挪用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等问题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转贷给各县、区的新增政府债券资金,要求各地严格按预先确定的项目执行,督促各地及时将债券转贷资金纳入政府预算,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确保项目早启动、早见效和债券资金依法规范使用。



(二)严格按照限额举借地方政府债务



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市政府将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券管理机制,全市各级政府在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债务,必须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不得在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之外举借任何债务。全市各级政府要将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等情况编入决算草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三)切实履行还款责任



按照“谁举借、谁偿还”的原则,分类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对没有项目收益的债务,统筹安排包括债券资金在内的预算资金偿还,必要时可以处置政府资产。对有一定项目收益的债务,其对应收益要纳入预算,统筹用于偿还债务。对部门和单位为自身利益举借的债务,由部门和单位通过压减自身支出等措施偿还。另外,推动有经营收益且现金流充足的融资平台公司进行市场化转型改制,将一部分符合条件的政府债务化为企业债务,政府通过PPP方式和购买服务等措施予以支持。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