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公开2022年上海市对口帮扶曲靖市项目资金等文件的通知

  • 来源
    农业科 郑志堂
  • 发布时间
    2022-05-30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困难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下达2022年上海市对口帮扶曲靖市项目资金等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1: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上海市对口帮扶曲靖市项目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202265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7640万元

文件涉及的资金名称: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上海市对口帮扶资金)

预算年度:2022年

 

文件名2: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202259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2996.35万元

文件涉及的资金名称: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预算年度:2022年

 

文件名3: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文号:曲财202261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3123.98万元

文件涉及的资金名称: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预算年度:2022年

 

文件名4: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文号:曲财202262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577万元

文件涉及的资金名称: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

预算年度:2022年

 

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3319117、3110553;

0874—12317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

上海市对口帮扶曲靖市项目资金的通知

 

富源县、师宗县、罗平县、会泽县、宣威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省下)的通知》(云财农〔202280号)要求,经曲靖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上海市帮扶曲靖市项目资金下达你们(具体金额及科目详见附件1)。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做实项目前期工作要依据批复内容、抓紧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充实相关要件和绩效指标,要规范履行立项批复、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告公示等前期工作程序。

管好用好帮扶资金严格执行预算法和上海市对口帮扶资金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及时拨付下达资金,抓紧抓实预算执行,确保资金跟着项目走,拨付跟着进度走,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各相关县(市)要切实压紧压实责任,强化担当作为,抢抓项目建设黄金季节,主动靠前、扑下身子抓推进,确保年度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四、市级统筹资金安排

(一)劳动力就业转移

1.项目内容:根据沪滇两地劳务协作协议和政策口径,通过技能培训、稳定就业补助、劳务中介补助、公共服务岗位补助、外出就业补贴等方式,协助当地实现脱贫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异地就业、到沪就业。按照沪滇劳务协作指标安排,资金由州市、县两级人社、乡村振兴部门统筹管理,切分到县使用,与就业转移数据挂钩

2.资金下达:会泽县700万元、宣威市650万元、富源县470万元、罗平县320万元、师宗县300万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60万元。

3.实施要求:项目由市人社局全程监督指导,由5个脱贫县(市)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要组织实效性强的技能培训,要聚焦精准安排公共服务岗位,要健全档案资料管理,要按时向各县(市)乡村振兴部门报送项目进度情况。

(二)卫生信息化应用能力提升

1.项目内容:建设全球影像医疗云服务系统1套(软件)及所需服务器等硬件。项目建成后覆盖全市部分县级公立医院,有力提升医疗健康诊断水平。

2.资金下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640万元。

3.实施要求:项目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实施,要依托市、县两级医疗机构,推进区域医疗影像联合共同体建设,促进医疗资源有效下沉,确实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要按时向各县(市)乡村振兴部门报送项目进度情况。

(三)干部人才交流培训

1.项目内容:一是选派15名党政干部到沪挂职锻炼12个月,8000//月,合计144万元;二是选派50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医生40教师10名)到上海挂职锻炼3个月,8000//月,合计120万元;三是举办13期培训,包括人才工作专题培训、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能力提升培训、乡村振兴能力提升培训、消费帮扶工作专题培训、乡村文旅融合发展培训、农业技术人才培训、政研(改革)人才培训、基层乡村振兴人才能力提升培训4期、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能力提升培训、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每期4010天,合计312万元;四是组织上海专家到曲靖讲学2期,主要培训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脱贫村党支部书记,合计14万元。

2.资金下达:市乡村振兴局590万元

3.实施要求:市乡村振兴局负责与上海市宝山区合作交流办对接协调干部人才培训交流相关事宜,市委组织部、市委政研室、市教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乡村振兴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供销社分别组织实施。

(四)消费帮扶与产销对接

1.项目内容:重点推进上海对口帮扶地区百县百品等消费帮扶行动,立足当地实际,加强重点农特产品和非遗文创产品打造,组织开展产品孵化、品牌建设、展示展销和推介宣传,精准对接上海市民消费需求,打通农产品上行绿色通道,落实有关利益联结机制。

2.资金下达:市供销社130万元,宣威市20万元。

3.实施要求:要聚焦云品入沪,打造提升本地农产品品牌,要适时组织一定规模的展销推介,通过线上线下扩展销售渠道,要落实消费利益联结机制。

 

附件:1.2022年上海市对口帮扶曲靖市项目资金下达表

2.2022年上海市对口帮扶曲靖市项目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22525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

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271号)要求,现将2022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按附件列入2022年相关支出功能分类和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管理。县(区)要提前谋划,不断完善项目库,做好项目的审核、论证、遴选及排序工作,将支出政策已经明确的项目和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纳入项目库储备和管理。在项目实施中,要做实做细项目前期相关工作,按照计划加快项目推进

二、强化资金监管。县(区)加快资金拨付,定期调度资金执行进度,及时将分配下达的财政资金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并全面落实预算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三、加强绩效管理。按照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此次下达资金已将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等作为分配因素进行考虑,各地要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做好绩效目标分解下达工作,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各环节提高资金效益。

四、实行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安排给88个脱贫县的资金,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下达

          2.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

                           202256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

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有关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288号)要求,现将2022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请列入2022“23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政府收入科目、 “2130153—农田建设功能分类科目、“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项目资金管理

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直达资金标识为 “01中央直达资金,请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农〔20225号)等相关要求,强化资金管理。有关县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第4号)要求,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筛选、审核、批复、备案等,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推进项目实施,尽早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确保农田建设任务完成。

二、加强绩效监管

有关县根据2022年度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 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本辖区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管理工作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缋效目标如期实现。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应严格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部门绩效自评。省农业农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部门绩效评价,省财政厅视情况开展财政绩效评价。

三、加强绩效管理

安排给88个脱贫县的资金,落实财政部等11个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云南省财政厅等11个厅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的相关规定,分配给整合试点脱贫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整合试点工作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资金。此次下达的资金因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需调整绩效目标的,不再考核该部分资金对应的原任务完成情况,并按规定纳入相应部门绩效管理,请按规定备案。

 

附件:1.2022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下达表

2.2022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

                           2022518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有关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292号)要求,现将202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下达你们详见附件列入2022 “23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收入科目、 “2130148渔业发展功能分类科目、“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直达资金管理

渔业发展补助资金作为2022年中央直达资金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市级在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二、加快项目落实和资金拨付进度

有关县(区)要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加快资金下达拨付,及时跟进资金执行进度,督促部门加快项目建设,及时将分配下达的财政资金形成实物工作量,尽早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三、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有关县(区)应做好本辖区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管理工作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确保渔业发展任务和效目标的全面完成。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应严格按照确定的效目标开展部门绩效自评同时认真做好省级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1.202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二批)下达

2.202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二批)区域绩效

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

                               202251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