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 来源
    资源环境科 朱富瑛
  • 发布时间
    2022-05-13

近日,云南省财政厅发布了《云南省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便于更好地理解《实施细则》,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省级财政和生态环境部门可根据管理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好《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厅结合云南实际,研究制定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对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的资金分配、下达、使用、监管等要求,有助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六章三十条,包括总则、资金支持范围、资金分配和预算执行、资金绩效管理、资金监督管理、附则。

(一)总则。明确了《实施细则》的制定政策依据,资金定义,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原则,以及财政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职能职责分工。

(二)资金支持范围。明确了资金支持的重点范围和不得支持范围。资金重点支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土壤污染状况监测、评估、调查、土壤污染防治管理改革创新、应对突发事件所需的土壤污染防治支出,及其他与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支出。

(三)资金分配和预算执行。资金实行项目法分配,项目从中央项目储备库中择优遴选,未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的项目不予支持。规定了项目申报、项目库管理、资金分配、预算下达、项目计划批复、资金支付、资金调整等具体工作事项。

(四)资金绩效管理。资金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明确了资金绩效评价的内容和要求,加强了绩效管理结果应用。

(五)资金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建立季度调度制度,明确了对各类违规违法问题的处理。

(六)附则。规定了未明确事宜的处理方式、解释权、施行时间、期限等事项。《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云财资环〔2019〕25号)同时废止。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