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22年预算公开

  • 来源
    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陈艳
  • 发布时间
    2022-02-21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1500000

 

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开展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应用与推广;为环境监督、环境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所长室、办公室、业务室、财务室。

所属单位1个,即: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将严格按照《曲靖市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及国家、省的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开展排污许可证技术支持的相关工作,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情况抽查,按3年全覆盖的要求,在2021年已开展检查的基础上,完成至少200个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工作,完成至少100个排污单位现场检查工作。

2.继续开展排污许可证申请技术审核工作,对排污许可证首次申请、延续申请、变更申请、重新申请、整改后申请进行技术审核,为核发排污许可证提供技术支持。

3.继续开展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完成至少100个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审核工作。

4.推动排污许可技术审核与证后监管衔接。充分发挥环科所在技术方面的优势,探索技术审核为监管执法服务的有效模式,力争排污许可执行情况取得较好进展。

5.完成国家、省安排部署的与排污许可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业务用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5万元。

与上年207.18万元对比,增加67.48万元,增长32.57%,主要原因:一是根据曲人社聘复〔2021197号文件批复,我单位新增2名人员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二是其他收入增加了。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9.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9.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9.66万元(本级财力199.6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一般债券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专项债券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77.18万元对比,增加22.48万元,增长12.69%,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岗位和薪级工资增加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增加;二是我单位202110月新进2名党政储备人才人员导致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4.6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48万元,增长17.29%,主要原因是根据曲人社聘复〔2021197号文件批复,我单位新增2名人员增加了人员支出;项目支出2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万元,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排污许可证监管技术支持项目中的培训费、会议费、和差旅费预算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0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9.6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7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缴费和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60.8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和排污许可证监管技术支持工作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1.6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4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2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5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奖金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1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6万元,项目支出1.1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万元);

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3.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9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9.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48万元,增长12.69%,主要原因:根据曲人社聘复〔2021197号文件批复,我单位202110月新进2名党政储备人才人员导致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辐射安全监测站2022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辐射安全监测站2022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曲靖市辐射安全监测站2022年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辐射安全监测站2022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辐射安全监测站2022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2年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22年共有项目1个,为:排污许可证监管技术支持项目经费20万元,已按要求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预算052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2.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22年无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2.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资产总额195.90万元(净值38.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23万元,固定资产171.55万元、净值17.5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6.12万元、净值2.8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8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计提资产折旧使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0.92万元、无形资产净值减少0.6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二是收回应收账款19万元上缴国库减少了流动资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排污许可证监管技术支持项目经费

二、立项依据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生态环境部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四、项目基本概况

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生态环境部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对2021—2023年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的基础上,今后3年排污许可制改革的工作重点转向如何进行证后监管方面,做好证后监管,是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的关键环节,是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

五、项目实施内容

按生态环境部《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生态环境部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为排污许可证监管提供技术支持,为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环境管理制度奠定基础。继续开展新申请排污许可证、延续、变更、限期整改完成后变更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技术审核工作。检查排污许可证提出的自行监测、台账记录、环境管理等要求落实情况,执行报告提交频次及内容等要求落实情况;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中整改要求落实情况。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市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专项资金20万元,专项用于排污许可证监管技术支持项目。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开展排污许可证申请技术审核

对提交的排污许可证新申请、变更申请、延续申请、重新申请等进行技术审核,出具审核报告,完成所有提交申请的技术审核工作。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云南省的相关规定,对提交申请的排污单位进行必要的现场核查,通过现场核查,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二)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

2021年已开展质量核查基础上,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已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持续开展质量核查,按照三年全覆盖的要求,重点对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造纸、平板玻璃、钢铁、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火力发电等重点行业及南盘江、北盘江、牛栏江等流域和工业园区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进行质量核查,实现重点行业核查全覆盖,其他行业核查比例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核查,核查排污许可证总数不少于200张,其中,进行现场核查的排污单位不少于100个,对核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组织排污许可证变更,确保核发质量满足相关规范和管理要求。

(三)开展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检查工作

2021年已开展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审核基础上,持续开展排污单位提交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审核工作,完成至少100个排污单位2021年年度执行报告的审核,形成审核报告,对审核中发现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及时与监管、执法部门衔接,为排污许可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持,在总结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基础上,形成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监管部门、执法部门、技术支持部门相互衔接的工作制度。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实施本项目,为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监管执行提供技术支持,推动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监管部门、执法部门、技术审核部门形成工作合力,逐步实现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

 

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22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22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1500111

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