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 来源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邓丽娟
  • 发布时间
    2022-02-21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0900000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2年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2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政策、规划;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重特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全县范围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负责落实国家、省、市减排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地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管理,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组织制定和实施污染减排计划,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负责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总量核定和排污许可证监督管理。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按国家、省、市规定组织审查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省、市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工作。

6.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污染源排污情况和国家、省、市建设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环境稽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实施处罚;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核定和排污收费制度;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组织全县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8.负责辐射与核安全的监督管理。对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对县内核设施安全、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质量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和国际合作交流。组织环境保护重点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归口管理全县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和利用外资项目,组织协调县内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1.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科技与财务科、自然生态与监测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水生态环境科、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法规宣教科、人事科、行政审批与辐射管理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环境治理力度持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有力促进了高质量发展。县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完成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启动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划定4个乡镇级及8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施并完成西桥老工业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龙海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云南化工实业公司周边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工程等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前3轮督察交办反馈问题验收销号126个,完成云南荣盛磷化工公司尾气点天灯直排等3个长江经济带环境问题整改、云南化工实业公司遗留4.9万吨含铬芒硝综合利用。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有序推进。

1.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一是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9家重点企业进行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操作方案编制备案,8家重点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对排气口超过45m高架源及建材、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进行了排查及督促企业开展深度治理。二是扎实抓好水污染治理,完成陆良县板桥镇大坝冲水库等8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莫古集镇水厂等4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拆除一级保护区内违规建设“农家乐”1处,取缔保护区内桉油炼制点5个,投入资金10万余元对保护区内荒地补植补绿。2个乡镇饮用水水源设立了隔离网,12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均设置了饮用水水源标识。完成2家企业入河排污口审批。陆良中金公司废弃菜叶无害化处理项目建成了废水处理站建设和应急池,废水排放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C等级标准,进入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三是认真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完成了全县土壤污染详查点位核实工作,核定78个详查单元,核实农用地详查1184个详查点位,开展25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6家企业纳入了全县土壤环境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排查整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9个,38家企业完成了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有序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全县设置12个废弃农膜回收点,完成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6个疑似污染地块录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排查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8家。荣盛磷化工厂区围墙外堆存的2453吨泥磷于2020年6月15日全部完成了处置。2020年8月云南省陆良县神虹化工有限公司完成1557.24吨硫酸钠(芒硝)、8153.22吨碱渣综合利用。云南化工实业公司综合利用含铬芒硝4.9万吨,新产生的6000余吨于2021年6月底利用完。

2.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认真组织实施西桥老工业区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完成了磷石膏废渣综合处置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西桥工业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是使用专项资金400万元实施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周边污染耕地修复治理项目,对49亩土地进行了管控。三是使用专项资金1411万元实施云南陆良银河纸业有限公司原址历史遗留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已完成项目前期的地块污染状况调查,并对碱渣治理进行了试验(小试、中试),项目实施方案正在修改。四是使用专项资金1500万元实施的陆良县西桥工业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龙海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完成了小试、中试,处置表层污染土壤3600方,部分土壤进行了原位深搅。

3.全面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一是前3轮问题整改通过了验收。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前3轮督察交办反馈问题126个完成了整改验收,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24个问题,交办的33件投诉举报件全部办结并通过验收。2017年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19个问题,交办的8件投诉举报件全部办结并通过验收。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10个问题,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4个,28件投诉举报件完成了整改验收。二是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1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正在整改12个。

4.加强环境监管服务。一是加强环境监管服务,严把项目环保关,以“三线一单”管理为重点,把好项目准入关,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同时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精神,不断优化审批权限,提升环境管理效能,抓改革、求创新、促管理,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5个,对9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初审意见,对选址不合理的企业劝退和不予办理6家,指导和审核《陆良县环境影响备案登记表》328家。 核查医疗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33家、放射源使用单位1家,对存在问题的15家涉源单位共44个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检查废旧金属回收熔炼辐射安全监测装置4家、指导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正确规范使用辐射监测设备。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191家,督促指导办理排污许可登记管理1577家。对重点行业,涉重、涉化、涉危企业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21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备案。二是扎实开展环境监测,开展酸雨、地表水质量例行、建成区功能区噪声、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重点排污企业监督性及重点减排企业监测,出具监测报告107份,获取水、气(环境空气、固定源)、声等各类监测数据共10325个。15家重点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设施。三是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开展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210余场次,出动检查人员573余人次,检查相关企业210余家,做相关现场监察记录210余份。双随机抽查企业共48家,其中重点污染源抽查16家,一般污染源抽查了32家,随机抽查人员144人次,全部开展并完成了双随机抽查工作,双随机现场抽查记录48份。对在检查和抽查中发现环境隐患的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16份,行政处罚环境违法行为5起,罚款金额 71万元,结案4起,执行到位51万元。受理解决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及污染投诉404件。4家企业执行了四个配套办法,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家、停产整治1家,查封(扣押)2家。开展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医疗固体废物专项检查、农药管理专项行动、小水电环保整改工作、曲靖市文明行为专项行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检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三磷”行业整治、采石采砂等环保专项检查。

5.扎实开展环境宣传及生态创建。“6·5”世界环境日,在县城、各乡镇(街道),国祯污水处理厂、云南锐达民爆公司等举行了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摆放展板20块,进一步增强了公众环境保护意识。认真组织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 ,对照省级生态文明县的6项基本条件和22项建设指标,现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要求,有关材料报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对陆良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进行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7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4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97.7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7.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0.33万元,下降8.10%,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人员的绩效工资预算,减少财务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97.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97.7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7.76万元(本级财力797.7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一般债券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专项债券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0.33万元,下降8.10%,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人员的绩效工资预算,减少财政拨款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97.7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9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7.7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33万元,下降8.10%,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人员的绩效工资预算,减少预算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属于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由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3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失业保险费。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2.3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9.3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

2110101行政运行619.4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50.8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797.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为: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9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30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奖金1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5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3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1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2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7.7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33万元,下降8.10%,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人员的绩效工资预算,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2年,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87万元,较上年减少2.48万元,下降11.6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89万元,较上年减少1.71元,下降14.7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0次,共计接待1546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要求,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98万元,较上年减少0.77万元,下降7.9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8万元,较上年减少0.77万元,下降7.9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要求,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2年无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污染物: 在特定的环境中达到一定的数量或浓度并持续一定实践,有易变性,发生一定的转化,进入环境后能够直接或间接危害人类的物质。

生态环境:生物和影响生物生存与发展的一切外界条件的总和。由许多生态因素综合而成,其中非生物因素有光、温度、水分、大气、土壤和无机盐类等,生物因素有植物、动物、微生物等。在自然界,生态因素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对生物发生作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3.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7万元,下降4.99%,主要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要求,减少机关运行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资产总额11936.63万元(净值10908.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5.37万元,固定资产9514.90万元、净值8486.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906.36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3.35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减少114.6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21项,账面原值114.6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二、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2022年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2年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0900111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2年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