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22年预算公开

  • 来源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袁玲玲
  • 发布时间
    2022-02-17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44200000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曲办字〔2019〕98号)文件批准,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城市综合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组织制定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并指导实施;

2.负责全市城市市容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及对破坏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等城市建设成果行为进行执法管理;

3.负责全市城市综合管理政策、制度、标准的制定、宣传、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执法工作;

4.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相关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查处城市综合管理跨区域或重大案件;

5.负责数字城管系统建设、运行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装备科、法制宣传科、城市管理科。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统筹城市管理智慧化建设,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按照“市级重软件重平台,县级重前端重应用”的工作思路,构建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工作体系,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1)建设智慧城管平台,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按照国家住建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标准,结合曲靖市城市管理需求拓展以智慧停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建筑散体货物运输等特色应用系统,搭建市级监督管理中心,完成中心城市麒麟区、沾益区“智慧城管”市区一体化平台建设联网工作,加快推进马龙区、经开区“智慧城管”平台建设。

(2)推进智慧停车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持续推进“智慧停车”建设推广工作,力争年底前注册用户数达到40万,接入停车场115座,泊位数达到3.2万个;督促建设主体按照计划持续推进一期四批11座新建停车场建设工作;开展麒麟区、沾益区路边停车泊位二期4000余个停车泊位的建设接入工作;围绕全市停车场及路边停车泊位全接入的场景设置,督促市发投集团加强“智慧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底座的优化建设,完成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等保三级测评,确保满足全市“智慧停车”一体化建设及接入的应用和需求;按照分级结算的模式对已完成建设的县市进行数据对接工作。

2.着力补齐短板弱项,提升人居环境

按照构建“源头分类、清洁收运、规范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探索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3)提升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完成曲靖云能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厂提标改造工作。2022年,完成投资2.6亿元,锅炉设备安装汽包到顶,主厂房建设完成。

(4)统筹中心城市餐厨垃圾处置工作。2022年,按照麒麒区100吨、马龙区200吨、沾益区50吨处置能力标准建设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其中,马龙区完成餐厨垃圾处置厂试运行,麒麟区、沾益区完成项目规划选址。

(5)统筹中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2022年,进一步完善出台《曲靖中心城市建筑类散体物料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和《曲靖市建筑类散体物料运输车辆行业专用功能规范》;麒麟区、沾益区启动建筑垃圾处置厂及建筑弃土消纳场规划选址。

(6)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结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推进师宗、陆良、富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2022年,完成师宗、陆良、富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规划,启动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7)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按照《曲靖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结合住建部、省住建厅要求,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2年,完成《曲靖市中心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垃圾分类工作督察考核导则》,中心城市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为全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

3.开展系列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创文成果

(8)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持续对曲靖中心城市私设摊点、出店经营、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利用锥桶或其他物品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等行为进行整治;加大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垃圾清运力度,全面营造整洁有序生活环境。

(9)拆临拆违专项整治。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工作目标,本着“应统尽统、应拆尽拆”的原则,通过宣传教育、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常态巡查等多种措施,在曲靖中心城市全面开展拆临拆违专项整治。2022年,完成存量的30%;

(10)拆墙透绿专项整治。全面开展拆墙透绿专项整治,提升城市通透性,在2021年完成总任务的50%基础上。2022年,完成总任务的30%;

(11)“门前五包”专项整治。常态化落实“门前五包”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沿街门店业主责任意识、文明卫生意识。

(12)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全面推行新型渣土运输车辆准入制度,淘汰落后老式渣土运输车辆,强化渣土运输车辆监管平台建设,提高监管可视化水平,最大限度减少渣土运输撒落和扬尘污染。2022年,完成渣土运输车辆提升改造,实现运输规范化;

(13)住宅小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加大住宅小区违建整治力度,严格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统筹压实责任突出重点大力推进中心城市违法建设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按照消除存量、杜绝增量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源头管控和部门联动,千方百计攻坚克难,全力加快消化违法建设存量,严格控制杜绝增量。严肃工作纪律,一个标准抓到底,严禁领导干部说情打招呼,坚决杜绝基层队员“微腐败”行为发生。稳步推进住宅小区违章建筑整治工作。

(14)城市屋顶专项整治。依据曲靖中心城市形象设计工程管控导则,对屋顶脏乱差、设施设备摆放不整齐、违法建设等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屋顶干净、整洁、整齐目标。2022年,全面启动整治工作;

(15)门头牌匾专项整治。坚持“减量规范、特色突出、美观安全”原则,健全曲靖中心城市门头牌匾管理机制,出台门头牌匾设置导则及管理办法,实现“特色鲜明、简约有序、整齐美观、管理规范”目标。2022年完成《曲靖市中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出台门头牌匾设置导则及管理办法,门头牌匾改造率达40%;

(16)占道洗车、修车、售车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曲靖中心城市洗车、修车、售车行业的经营管理,有效遏制和消除因占道洗车、占道修车等问题引发的消防隐患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维护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确保市容环境规范有序。2022年,全面排查,并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17)小散工程建设专项整治。规范曲靖中心城市各类小散工程建设管理行为,实现小散工程建设申请、备案、信息推送、组织实施、日常监管、验收全覆盖。2022年,对中心城市在建的小散工程进行摸排,对手续不全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曲靖中心城市小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整改,理顺工程主管部门、备案部门的职能职责,建立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惩戒机制。

(18)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整治。做好中心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准入、投放及管理工作。2022年,按照《曲靖中心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完成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准入、投放及管理,建立完善运营管理平台。

4.加快法规体系建设,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认真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相关要求,提升城市治理法制化水平。

(19)完善城市治理法规体系。

2022年,修订完善《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配套制度,报请市人民政府审定施行《曲靖中心城市厨余垃圾管理办法》《曲靖中心城市建筑垃圾和建筑散体物料运输处置管理办法》《曲靖中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曲靖中心城市机动车洗车场管理办法(试行)》。

(20)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系,健全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制,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案件交办督办制度,开展跨区域交叉检查及重大案件、重大活动跨区域执法。对本部门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审查,开展行业系统内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实行执法活动监督考核制度。完善城管执法和职能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完成市域社会治理城市管理工作任务,推动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5.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常态化推进城市管理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素质、执法行为、执法保障、执法能力建设。力争到2024年底,使城市管理队伍成为一支组织健全,素质优良,保障有力,运行高效,群众满意的执法队伍。

(21)着力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完成全体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做到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协管人员考核奖惩退出机制,提升协勤人员素质。保障人员培训常态化,年至少组织1次业务培训(含廉洁执法培训),年度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

(22)着力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案件评查制度。建立覆盖执法过程、适应执法内容的各类执法行为规范;建立并公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按照登记、受理和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决定、送达、执行、结案与案卷管理、结果公开的程序规范执行,全过程记录;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23)着力强化执法保障。按照办公场所固定化、执法装备专业化、应用管理信息化的目标,规范办案场所配置、配齐执法装备。更新3辆执法用车,为支队每名执法队员配备1台对讲机及1台执法记录仪,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多功能腰带、防爆头盔及防爆盾牌等防护装备。待“智慧城管”建设完成,按照每两名执法队员配备1部执法通,力争每个大队级配备1套摄像设备的标准完成配备;支队按照配备一台车载信息传输系统(含车载台)的标准进行配备,实现案源信息受理系统、案件处理系统、执法信息统计系统建设,实现案件网上办理,运用PC端、移动端案件办理,促进执法效率提升。

6.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24)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党建带群建,持续做好工青妇老干和信息安全工作,加强档案管理,严守保密底线。按照“组织领导不削弱、依法严打不手软、源头防范不松劲、深挖根治不懈怠、责任落实不打折”的要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全力推进乡村振兴,不遗余力做好信访工作,竭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信息宣传力度,树立良好形象。

(2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实“两个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开展经常性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从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和隐形变异。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26)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坚持党的好干部标准,营造能担当、敢担当、善担当干部队伍建设环境。落实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要求,强化八小时以外管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干部作风改进。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努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城市管理干部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在职实有5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外聘人员28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34.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80.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万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54.00万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1,006.80万元,部门财务收入较去年相比,增长65.9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曲靖市中心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特许经营项目专项资金、单位代扣代缴专项资金等年初预算财务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80.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80.5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80.59万元(本级财力2,280.5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一般债券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专项债券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52.8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较去年相比,增长49.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曲靖市中心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特许经营项目专项资金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34.5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8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5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7.20万元,基本支出减少4.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减少;项目支出1,28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00.00万元,项目支出增长166.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本年度曲靖市中心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特许经营项目专项资金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52万元。其中:

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208050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1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20805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9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万元,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金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74.51万元。其中:

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2.33万元,用于缴纳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6.75万元,用于缴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0.26万元,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17万元,用于缴纳职工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附加商业险等经费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2,045.67万元。其中:

21201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057.3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工资福利及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2120104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988.3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城管执法工作经费,协勤人员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4.90万元。其中: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出64.90万元,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25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22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2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15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64.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7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4万元,项目支出142.41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4.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80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1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00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7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0.97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万元,项目支出2.39万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被装购置费3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03万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11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0.20万元);

21.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5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1.60万元);

22.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1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4.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万元,项目支出19.50万元);

25.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3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9万元,项目支出11.56万元);

26.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9.88万元);

2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8.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6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3.29万元);

29.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购置1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50万元);

30.资本性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87万元);

31.其他支出-其他支出67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72.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80.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52.81万元,增长49.27%,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曲靖市中心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特许经营项目专项资金预算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2年,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7.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8.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61万元,较上年减少4.76万元,下降14.2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85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970人次。减少的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较以前年度减少,使得2022年公务接待预算数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3.76万元,较上年减少4.66万元,下降16.3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对比减少28.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76万元,较上年增加23.76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加强车辆管理,减少公务用车次数,使得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财政预算项目2个,分别为城市管理(罚没收入)业务执法经费及城市管理工作业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详见表“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22年度无重点项目支出。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3.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4.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0.4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24万元,减少0.21%,减少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随工资计提的工会经费、福利费、培训费等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资产总额343.13万元,(净值203.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3.06万元,固定资产229.90万元,净值:95.0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0.18万元,净值:5.2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2.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9.2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9.2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城市管理(罚没收入)业务执法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理顺曲靖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曲发〔2019〕28号)文件中明确:市、区城市综合管理部门收取的非税收入上缴本级财政,市、区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上缴有关费用后,其余部分全额补助本级城市综合管理部门。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

四、项目基本概况

城市管理(罚没收入)。

五、项目实施内容

加强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建立健全市、区城市综合管理机构,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标准体系,理顺执法体制、保障机制,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形成中心城市城管一体化工作格局,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大幅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增强市民获得感、幸福感。

六、资金安排情况

用于办公场地租赁、执法经费及劳务费开支。绩效目标详见表预算05—1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七、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

八、项目实施成效

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形象,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狠抓业细化管理,提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法重点,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目标、任务以及措施方法,强化规划、房管、建管、质监、招投标等行政执法工作,通过依法行政,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巡查预防管控能力明显增强,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执法形象得到提升。

缓解城市建设管理的矛盾,充分发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基础保障性作用,把城市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的居住地,使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生活质量、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有较大的改善和提升,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及文明城市曲靖。

 

第三部分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44200111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