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公开2021年度教育与文化扶贫资金文件(第十一批)的通知

  • 来源
    科教文化科 李惠梅
  • 发布时间
    2022-01-05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1年度第十一批教育与文化扶贫资金文件予以公开。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1: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第二批 )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21147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4273.32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第二批 )中央直达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1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1: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教育体育局,曲靖经开区财政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1〕318号)要求,现以2020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为依据,下达各县(区)、单位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第二批中央直达资金    万元,主要用于落实今年秋季学期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政策。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此款县(区)2021年功能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实际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市直属学校功能分类科目及经济分类科目等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财教〔2021〕174号),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本次下达2021年秋季学期国家试点县提标所需资金的同时,预拨2022年地方试点县落实营养改善政策的部分资金,2022年将对预拨资金据实清算。

二、各县(区)要持续改善贫困地区学生营养状况,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用于向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

三、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县(区)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要求,务必于收到本文件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及时下达预算,并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系统录入数据与市级下达数据保持一致。同时,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同步分解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附件:1. 曲靖市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中   央直达资金下达表

2. 曲靖市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中央直达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1214

(附表见后)

 

 

文件2: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省级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21148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71.44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2021年第二批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省级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1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2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省级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教育体育局,曲靖经开区财政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精神,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省级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1〕330号)及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现下达各县(区)、学校2021年第二批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省级直达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此款县(区)2021年功能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市直属学校功能分类科目及经济分类科目等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是在曲财教〔2021〕70号已下达部分普通高中免学杂费省级资金的基础上,清算下达全年度的省级资金。各县(区)、各校要严格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切实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防止资金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确保资助政策不打折扣落实到位。

二、2021年,学生资助省级资金属于对应中央安排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是否中央直达资金的地方对应安排”为“是”,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县(区)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同步分解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三、请各县(区)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云财预〔2018〕164号)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涉及政府采购的,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附件:1.曲靖市2021年第二批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省级资金下达表

2.2021年第二批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直达资金项目    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1213

 

 

(附表见后)

 

 

 

文件3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特殊教育免费教科书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21152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4.93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 2021年特殊教育免费教科书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1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3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特殊教育免费教科书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县(区)财政局、教育体育局,市特殊教育学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云政发〔201674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 2021年特殊教育免费教科书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1333号)要求,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区)、学校2021年特殊教育学校免费教科书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专项用于向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此款2021年功能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市属学校2021年功能分类科目等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资金以2020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的特殊教育学生为基数,按照小学每生每年105元,初中每生每年180元的标准测算。请各县(区)在下达资金时必须按照实际学生人数测算下达,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人数超过上学年人数的,资金不足部分由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二、2021年特殊教育免费教科书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县(区)财政、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快资金下达进度,务必于三十日内将资金拨付到学校,并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系统录入数据与市级下达数据保持一致。同时,要加强资金监管,做好免费教科书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三、请各县(区)、单位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政府采购的,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1.2021年特殊教育免费教科书资金下达表

2.2021年特殊教育免费教科书资金项目绩效

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1213

 

 

(附表见后)

 

文件4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教育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21157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86.91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 2021年第三批教育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1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4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

第三批教育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教育体育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教育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1〕348号)要求,结合高校学生相关数据和生源结构等情况,以及各地助学贷款办理情况,现下达你县(市、区)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第三批中央直达资金    万元,主要用于落实服兵役高校学生相关教育资助政策,以及国家助学贷款奖补政策。具体金额、功能分类科目等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规定,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均实行学费减免,减免最高限额按规定标准执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各高校收到资金后,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服兵役高校学生和退役士兵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减免学费、发放国家助学金,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其中,退役士兵学费减免资金,对于已经收取的学费,高校应及时返还学生;对于已经减免的学费,高校应将对应的财政拨款纳入学校预算统筹管理使用。民办高校应将退役士兵学生减免资金按标准通过银行卡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学生,实行收支两条线。

二、依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应全部用于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的资助,请严格按照要求使用。

三、2021年学生资助中央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各县(市、区)对照绩效目标同步分解细化辖区内绩效指标,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四、各县(市、区)要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省、市级将加强对资助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对于资金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资助政策不打折扣落实到位。

 

附件:1.2021年第三批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下达表

2.2021年第三批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1224

 

 

(附表见后)

文件5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普通高中建设项目(第二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21151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5321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 2021年度普通高中建设项目(第二批)省级补助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1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5

曲靖市财政关于下达2021年度普通高中建设项目

(第二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引导和支持各州市加快推进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根据《云南省财政关于下达2021年度普通高中建设项目(第二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1〕358号),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第二批普通高中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5321万元 具体项目等祥见附件1),此款2021年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04高中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301房屋建筑物购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1001房屋建筑物购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高中建设补助资金,按照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精神,为支持各州市加快推进普通高中项目建设,考虑各州市财力、学位缺口情况,省级采取分级负担,分类补助的方式对各州市高中建设项目予以补助,请各地统筹省级补助、州市和县区资金做好项目建设。

二、请你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在收到文件后及时将资金拨付项目单位,规范及时使用资金,确保资金用于规划项目建设,务必在年底形成支出。工程进度按照云南省办学条件管理系统要求,按月报送,直至项目完工。同时,在2020年入学情况的基础上,教育部门继续监测学生入学和毛入学率变化情况,切实用好用足教育资源,保障项目和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请你单位根据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表(附件2),做好同步分解下达工作,切实加强资金和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财经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对于截留、挪用、虚报、虚列等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 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的规定,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第二批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及资金分配表

2.2021年第二批普通高中建设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6日

 

 

(附表见后)

 

 

文件6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21153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3362.32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 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省级补助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1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6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市教育体育局: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财〔20213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1361号)有关要求,结合曲靖市义务教育发展现状,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省级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见附件1)。资金主要用于有序增加城镇学位供给,补齐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短板,稳步提升育人保障能力等。此款2021年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02小学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301房屋建筑物购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1001房屋建筑物购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资金是在曲财教〔2021130号文件、曲财教〔2021131号文件已下达全年度中央资金的基础上,下达的是本年度省级补助资金。请你单位要按照教财〔20213号文件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27号)要求,督促各县(区)筹集配套资金,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二、督促各县(区)要统筹城乡布局和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与城市建设规划、中期财政规划等重大规划的衔接,合理义务教育资源布局,牢固树立“节俭办教育”的理念,在用好存量资源的基础上,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要求,分清轻重缓急,突出近期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坚持从最薄弱的环节入手,优先规划、改善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的基本办学条件,切实加强未达标学校建设,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工作,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要做好与中小学校舍维修改善长效机制、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项目和资金的统筹与衔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支持缺位,不得规划建设豪华学校。中央、省级和州市资金不得交叉安排同一具体项目。

三、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督促各县(区)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所辖县市区和项目学校,于20211230日前将拟安排项目纳入“云南省办学条件管理系统”备案,备案项目经省级审核批复后组织实施。督促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及时在“云南省办学条件管理系统”中填报和更新项目实施进度,直至项目完工。其中:校舍建设项目要在20224月底前全部开工,在202212月底以前全部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教学仪器设施设备等采购工作要在20223月底前完成,依法依规实施工程项目,强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进度和设备采购质量,及时组织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实施项目的评估验收。

四、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要求,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要对照曲财教〔2021130号和曲财教〔2021131号文件已下达的绩效目标,同步分解绩效目标,做好全过程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市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区)教育体育、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和项目的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工作中涉及违纪违规的,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省级补助资金下达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12月17日

 

 

(附表见后)

 

 

文件7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省、市级直达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21158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4590.9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 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省、市级直达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1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7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 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省、市级直达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教育体育局,经开区财政局、社会事业局,市民中、市特校: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 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省级直达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1〕363 号)要求,现以2020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为依据,下达你县(区)、学校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省、市级资金    万元,主要用于落实今年秋季学期地方试点县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标准政策。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此款县(区)2021年功能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实际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市直属学校功能分类科目及经济分类科目等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财教〔2021〕174号),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试点县基础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地方试点县基础标准同步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本次下达资金:一是落实2021年秋季学期地方试点县提标政策资金;二是在曲财教〔2020〕185号、曲财教〔2021〕59号、曲财教〔2021〕73号、曲财教〔2021〕94号已下达2021年营养改善地方试点县部分资金的基础上,清算全年度省、市剩余资金。

二、各县(区)、各学校要持续改善贫困地区学生营养状况,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用于向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

三、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省、市级资金属于对应中央安排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是否中央直达资金的地方对应安排”为“是”,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县(区)财政、教育部门务必于收到本文件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及时下达预算,并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系统录入数据与市级下达数据保持一致。同时,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附件2)同步分解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附件:1.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省、市级资金下达表

2.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省、市级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1224

 

(附表见后)

 

 

文件8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21168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500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 2021年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1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8

曲靖市财政关于下达2021年
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的通知

 

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曲靖应用技术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教〔 2021408号),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补助经费      万元(金额、支出功能分类及政府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件1)。具体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云财预〔2018164号)要求,切实加快支出进度, 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政府采购的,要按照 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二、请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意 见》(中发〔201834号)、《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云财预〔2015295号)的要求,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对照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开展绩效自评,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

附件:1.2021年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补助经费下达表

2. 项目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211228

 

 

 

(附表见后)

 

 

文件9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补助省、市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21169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2262.03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 2021年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补助省、市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1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9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补助省、市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教育体育局,经开区财政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1410 号),结合省教育厅核定的学生相关数据情况,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区)、学校2021年脱贫攻坚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补助省、市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功能分类科目等见附件1),主要用于落实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以及原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奖励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教发〔20214 号),省教育厅牵头报送了《关于调整优化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请示》,经省人民政府同意,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特殊资助政策,依据后期教育部门印发文件执行。各县(区)、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门有关文件要求,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学生资助政策总体上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请各县(区)、学校切实加强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管理,及时足额将资助资金拨付到位,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滞拨、缓拨、空拨资金,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请各地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 号)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见附件2)做好同步分解下达,切实加强绩效管理。

附件:1.曲靖市2021年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补 助省、市资金下达表

2.曲靖市2021年普通高校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计划下达表

3. 曲靖市2021年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省、市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4. 曲靖市2021年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20211228

 

 

(附表见后)

 

 

文件10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普通高中建设项目(第三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21163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9909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 2021年度普通高中建设项目(第三批)省级补助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1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10

曲靖市财政关于下达2021年度普通高中建设项目(第三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市教育体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引导和支持各州市加快推进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根据《云南省财政关于下达2021年度普通高中建设项目(第三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1〕416号),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第三批普通高中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9909万元(具体金额项目见附件1), 此款2021年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04高中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301房屋建筑物购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1001房屋建筑物购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高中建设补助资金,按照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精神,为支持各州市加快推进普通高中项目建设, 考虑各州市财力、学位缺口情况,省级采取分级负担,分类补助的方式对各州市高中建设项目予以补助,请各地统筹省级补助、州市 和县区资金做好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在收到文件后及时将资金拨付项目单位,各项目单位规范及时使用资金,确保资金用于规划项目建设,务必在202112月底前形成支出。工程进度按照云南省办学条件管理系统要求,按月报送,直至项目完工。教育部门继续监测学生入学和毛入学率变化情况,切实用好用足教育资源, 保障项目和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你单位根据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表(附件2),做好同步分解下达工作,切实加强资金和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财经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对于截留、挪用、虚报、虚列等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 (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的规定,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第批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及资金分配表

2.2021年第批普通高中建设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8日

 

 

(附表见后)

 

 

文件11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21180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00801.42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2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11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教育体育局,经开区财政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云政发〔2016〕74号),以及《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1〕379号)要求,现以2020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为依据,现提前下达你县(区)、学校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直达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此款县(区)2022年功能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实际支出时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市直属学校功能分类科目及经济分类科目等详见附件1。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要落实《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20〕45号)有关要求,做好2022年预算分解下达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足额安排应承担的资金预算,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待中央和省2022年预算确定后,省、市将再次核定各地预算和分项人数,据实清算,请各地提前做好数据统计核实等相关基础工作,确保数据及时准确。

二、城乡义务教育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各县(区)要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民的要求落实到位。

三、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56号),加强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严禁滞拨缓拨经费;继续巩固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支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附属设施,不得用于购置设施设备,本次下达资金集中优先用于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食堂、浴室等项目建设,解决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缺口问题。各县(区)须于2022年1月24日前在“云南省办学条件管理系统”中完成项目备案,待省级审核批复后开始实施,并在系统中填报项目进度,直至完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区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对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膳食补助和在食堂经费中列支教职工伙食、奖金福利、招待费等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全面准确摸清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底数,确保国家资助政策执行到位;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四、各县(区)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直达资金分配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202112月29

(附表见后)

 

文件12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21179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23565.95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提前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2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12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中央

直达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教育体育局,经开区财政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 年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1〕380号)要求,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现提前下达你县(区)、单位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中央直达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此款县(区)2022年功能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相应项;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市直属学校功能分类科目及经济分类科目等详见附件1、附件2。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各单位要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以及《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20〕45号)有关要求,做好2022年预算分解下达工作,结合本地实际足额安排应承担的资金预算,确保教育资助政策落实到位。为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请各地在分配相关资金时,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待中央和省2022年预算确定后,省、市级将再次核定各地预算和分项人数,据实清算,请提前做好基础数据的统计核实工作。各县(区)、各单位基础数据核实情况和资助资金发放、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向市级主管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依据主管部门核实情况进行调整。

二、学生资助资金为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各县(区)要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将中央和省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民利民的要求落实到位。

三、请各县(区)、各单位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一步提高自主精准度,做到应助尽助。各县(区)财政、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足额下达资金,并督促依据学生资助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使用,防止资金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确保资助政策不打折扣落实到位。

附件:1.提前下达2022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2.提前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分配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2月29

 

 

(附表见后)

 

 

文件1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央参照直达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21175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9669.92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提前下达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央参照直达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2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13

 

曲靖市财政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央参照直达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教育体育局,市属各职业学校: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央参照直达资金的通知》(财教〔 2021417号)要求,现提前下达你县(市、区)、学校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参照直达)资金     万元 (具体金额、项目等详见附件1)。县(市、区)此款2022年功能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实际支出时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收入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市属学校所列科目详见附件12022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县(市、区)、学校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 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等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按要求支持推行“学历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支持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等。在分配相关资金时,要结合实际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向办学质量高、办学特色鲜明的职业院校倾斜。做好与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资金的统筹,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各县(市、区)财政、教育部门要结合以上要求,在接到资金指标发文后三十日内完成细化制定分配方案,并报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备案(邮箱:106781106@qq.com

各县(市、区)应按照《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258号)等有关要求,做好2022年预算分解下达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省、市级将在2022年据实清算。

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参照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各县(市、区)应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 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 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1.提前下达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下达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211229


 

 

(附表见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