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就下达2021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支出预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2021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的出租出售收入情况,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支出 元。资金使用范围严格按照《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曲财综〔2014〕5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该指标列入2021年“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支出”科目,偿还政府借款本息、共用部位及公用设施维修资金和维护管理费列入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50301房屋建筑物购建”和“50209维护管理费”科目,业务费列入“50201办公经费”科目。
三、业务费按照《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专项用于开展廉租房、公租房出租出售业务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附件:1.2021年曲靖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收入资金分配表
2.2021年曲靖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收入资金分配绩效目标分解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5日
2021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出租收入资金分配表、绩效目标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