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医保基金筹集有力运行安全平稳

  • 来源
    办公室 保莉
  • 发布时间
    2021-12-27

曲靖医保基金运行严格遵循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通过不断健全医保体系建设,调整完善基金收入、支出相关政策、规定,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全面做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落实基金统收统支政策要求,提升共济能力。

一是筹资标准稳步提高。1.城乡居民医保方面,全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统一,个人缴费标准从2017年的150元逐步提高到2021年的320元,财政补助标准从2017年的450元逐步提高到2021年的580元;截至今年9月财政补贴3059亿元,同比增长26.64%;大病保险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中划入70元/人,由2019年执行至今。个人缴费的增长幅度要高于同期财政补助的增幅。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方面,筹资标准按照企业12%、行政事业10.5%执行,生育保险执行2%,并入职工医保;大病保险执行单位缴费266元/人、个人60元/人;截至今年9月财政补贴167万元,2020同期无财政补贴。

二是参保人数稳定。2017年始,全市统一执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实现“十统一”,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平台,实现“身份证号唯一认可制度”,有效避免了以前存在的原新农合和原城镇居民医保重复参保(合)现象。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547.14万人,实现了制度全覆盖,辖区内常住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参保47.72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三是统筹层次稳步推进。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从2017年1月1日起实行市级统筹。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从2022年1月1日起实行市级统筹。

四是医保基金运行安全。截至9月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5.14亿元(其中统筹基金收入13.69亿元、个人账户基金收入11.45亿元);支出19.89亿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10.56亿元、个人账户基金支出9.33亿元),结余5.25亿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3.13亿元、个人账户基金结余2.12亿元)。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1.95亿元,支出34.53亿元,2021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正在征收中,期末累计结余29.76亿元(含风险储备金4.7亿元)。全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支付月数维持在6个月以上,抗风险能力较强,总体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