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多举措积极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 来源
    办公室 保莉
  • 发布时间
    2021-12-2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快中医药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医疗保障的支持作用,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让广大参保人员充分享受到中医药政策倾斜和中医药发展带来的实惠。曲靖市财政局与医保部门共同推进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中医药机构及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支持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和特色专科医院,对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中药零售药店及时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范围。及时将各级中医类定点医院纳入全国异地住院联网结算和省内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提升中医医疗机构区域辐射力。

推动优势中药制剂及院内制剂纳入医保目录。积极落实《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积极推荐具有云南民族特色、对我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推动作用的药品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及我省医保支付范围。按照分级管理、按级申报原则,定点医疗机构将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及时申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适当提高标准。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中医优势服务、特色服务为重点,优化价格架构。在调整医疗服务项目时,充分考虑中医药特色和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对中医及民族医疗类服务价格适当倾斜。同时,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康复项目限定支付条件,将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等29个康复治疗项目医保按最长不超过90天的康复治疗期进行支付。

完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价格加成政策。医疗机构使用的中药饮片,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在顺加不超过25%范围内,由医疗机构自行确定销售价格。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纳入中药饮片管理的中药配方颗粒,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在顺加不超过15%的范围内,由医疗机构自行确定销售价格。

是支持中药饮片集中采购。支持建立中药饮片联盟带量集中采购制度,共商采购政策,共享采购成果,规范中药饮片采购行为,扩大区域采购合作,保障全市中药饮片质量,切实保障全市患者的用药安全,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力度。曲靖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按规定在首诊与转诊的医疗机构之间进行相互转诊,上级医院转下级医院的不再收取住院起付标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