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公开2022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文件的通知

  • 来源
    农业科 郑志堂
  • 发布时间
    2021-12-10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脱贫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2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号:曲财2021124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31505.03万元

文件涉及的资金名称: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预算年度:2022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有关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1225号)要求,现将2022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请列入2022年 “23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政府收入科目、 “2130153—农田建设”功能分类科目、“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项目资金管理

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2022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请按照2022年中央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云南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云财农〔2020235号)强化资金管理。各地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第4号)要求,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筛选、审核、批复、备案等,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推进项目实施,尽早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确保农田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的全面完成。

二、加强绩效监管

各县(区)根据市级2022年度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本辖区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管理工作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应严格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部门绩效自评。省农业农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部门绩效评价,省财政厅视情况开展财政绩效评价。

    三、加强绩效管理

安排给脱贫县的资金,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 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2. 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区域绩效

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

                                2021128


附件1-2:资金分配表、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