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公开2021年度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大型安置区搬迁贫困群众物管费等减免补贴资金文件的通知

  • 来源
    农业科 郑志堂
  • 发布时间
    2021-12-03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脱贫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大型安置区搬迁贫困群众物管费等减免补贴市级资金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大型安置区搬迁贫困群众物管费等减免补贴市级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2021119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275.96万元

文件涉及的资金名称: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预算年度:2021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大型安置区搬迁贫困群众物管费等减免补贴市级资金的通知

 

师宗县、会泽县、宣威市财政局:

根据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及曲财指〔2021203号预算指标下达通知单,为落实好党的惠民政策,维护好搬迁群众的利益,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目标任务。经研究,现将2021年市级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大型安置区物业费等减免补贴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支出列入2021年“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请你们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程序规范使用资金。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严把资金使用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工作方案》(云办通〔202012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确定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减免政策,按程序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搬迁群众,提高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严把计划下达关。本批安排的2021年度减免补贴资金,县级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下达、资金安排等工作,据实进行兑付和清算,结余资金可滚存使用。在收到市级下达资金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分解下达,并将资金分解下达文件报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严把监管公示关。要完善资金督导检查制度,加强资金监管,按照安置区搬迁贫困群众物管费、水费、电费、电视收视费实际开支,按减免标准据实拨付,并做好减免补贴资金公示公告、资料归档等工作,接收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落到实处。

 

附件: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大型安置区物业费等减免

补贴市级资金分配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21123


附件: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