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洪连
  • 发布时间
    2021-09-24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22201000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曲靖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曲靖市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主要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一是坚决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结合决胜全面小康、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实践,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同回顾总结纪检监察工作光辉历程和优良传统联系起来,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以高度政治自觉坚决担负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

二是坚持一体推进“三不”治理腐败理念,终保持高压态势和强劲力度,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资源集中、财政金融投资富集的领域和环节,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心怀大道、大德、大爱,在思想教育中释纪释法,在思想斗争中征服人心,在执纪执法中传道传情,引导审查调查对象真诚悔错、真心改过。

三是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切实保障利民惠民富民政策落实落地,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情况和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牢政治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易地搬迁后续等主要帮扶政策稳定落实。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惩治乱占耕地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督促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开展群众关心关注、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对典型案件实行督查督办、直查直办、提级办理,把正风反腐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

四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完善下级纪委监委“两为主一报告”、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加强上级对下级、同级对派驻(出)机构的领导指导,既压实责任强化履职意识,又促进改革后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引领传导。深化市管企业、市属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做好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培训等工作,推动改革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压紧压实办案安全责任,全面规范“走读式”谈话和留置工作,深化运用“智慧看护”,严格看护力量来源途径、选用标准、管理方式,增强应急处突能力,牢牢守住办案安全底线。

五是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倡导清清爽爽、规规矩矩、老老实实的同志关系,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共读家训名篇、重温家风故事、传承优良家风,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崇德向善、明德惟馨、在家尽孝、克己奉公的表率,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六是加强自身建设,锻造一支意志坚、骨头硬、品质纯的纪检监察铁军,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2人。其中:行政编制26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5人。

实有车辆编制22辆,在编实有车辆25辆。超编车辆为平台保留车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16674.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74.4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8939.56万元,增长115.57%,主要原因2020年机构改革中35名转隶人员及26家派驻纪检组91名派驻人员转入我单位导致工资及保险等人员经费大幅增加、新增留置专区建设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1667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82.98万元,占总支出的33.48%;项目支出11091.46万元,占总支出的66.52%。

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8226.09万元,增长97.36%,主要原因为2020年机构改革中35名转隶人员及26家派驻纪检组91名派驻人员转入我单位导致工资及保险等人员经费大幅增加、新增留置专区建设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82.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89.91万元,增长133.30%,主要原因为2020年机构改革中35名转隶人员及26家派驻纪检组91名派驻人员转入我单位导致工资及保险等人员经费大幅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93.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9.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91.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36.19万元,增长83.17%,主要原因为2020年增加了南海子留置专区项目投入建设资金、上缴返还的纪检监察工作经费等。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曲靖市纪委留置专区建设项目经费3570.00万元、2020年省级留置专区项目建设经费5186.00万元,主要用于南海子留置专区建设;

2.曲靖市纪委西城沿江点、南海子运行维护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巡视巡察、查办案件、留置专区维修改造等;

3.曲靖市纪委监委工作补助经费1265.4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工会经费、查办案件人员及巡察人员差旅费、留置专区建设费、警示教育基地改版及运行维护费、工作点管理中心运行维护费等;

4.曲靖市纪委巡视巡察查办案件专项业务工作经费400万元,主要用于巡视巡查业务工作;

5.曲靖市纪委12388电话服务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举报平台;

6.曲靖市纪委警示教育基地运行维护工作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警示教育基地水电费、卫生清洁费、解说员化妆费、改版费等;  

7.曲靖市纪委市监委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专项资金9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基层单位办案设备购置、谈话室和留置场所建设、信息系统装备建设等方面。

8.曲靖市纪委监委大案要案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查办案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74.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8226.09万元,增长97.36%,主要原因为2020年机构改革中35名转隶人员及26家派驻纪检组91名派驻人员转入我单位导致工资及保险等人员经费大幅增加、新增留置专区建设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571.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3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奖金、日常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工会经费、查办案件人员及巡察人员差旅费、留置专区建设费、警示教育基地改版及运行维护费、工作点管理中心运行维护费等,具体明细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3632.6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奖金、日常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工会经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553.1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9万元,主要用于全国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执纪监督经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执纪审查和监督调查、社会评价专项经费、警示教育基地维护、工作点购买服务及运行维护、市五级联动、巡视、巡察工作、留置专区建设、查办案件工作、警示教育改版;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大案要案查处10.00万元,主要用于查办案件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5186.00万元,主要用于留置专区建设、查办案件、管理中心维修改造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78万元,主要用于市委综合考核奖。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0.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及在职转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具体明细如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15.27万元,其中:离休费支出30.60万元,退休费支出78.38万元,其他个人家庭补助支出6.2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生活补助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1.1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转退休人员记实单位部分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失业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49.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主要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医疗缴费支出,具体明细如下: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21.4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03.4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6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82.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购房补贴支出,具体如下: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59.03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23.2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9.92万元,支出决算为78万元,完成预算的86.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决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2.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4万元,完成预算的31.7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节俭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4.70万元,下降15.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4万元,下降3.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46万元,下降69.2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节俭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46万元,占92.90%;公务接待费支出5.54万元,占7.1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4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2.4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公务用车保有量与表不一致的原因是其中3辆为平台保留车辆。主要用于查办案件、巡察、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5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5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0批次(其中:外事接0批次),接待人次5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办案人员到曲靖调查取证及接待各县(市)区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9.10万元,增加80.36%,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中35名转隶人员及26家派驻纪检组91名派驻人员转入我单位导致各项经费大幅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24759.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476.90万元,固定资产5819.4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0463.3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24.9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46.65万元、流动资产减少5908.34万元、在建工程增加6286.6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留置专区建设项目工程于2018年10月开工实施,占地40亩,预算总投资2.38亿元,截止202012月31日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已于2020年7月正式投入使用。项目建设款已支付1.70亿元,待验收审计结算后再进行后续款项支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监察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涉及政治权利、政治体制、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党的十九大对此作出战略部署,要求将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通过改革,实现国家监察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各级监察委员会与同级纪委合署办公,根据监察法的规定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曲靖市监察委:是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战略部署,整合曲靖市监察局、曲靖市预防腐败局、曲靖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曲靖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和预防犯罪处等机关组建起来的监察机关。其独立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曲靖市人大选举和任命产生,与曲靖市纪委合署办公。

3.财政拨款收入:指曲靖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反映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及在职转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类)支出:反映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医疗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类)支出:反映单位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22201111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