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 王国昀
  • 发布时间
    2021-09-28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21601000

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市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曲靖建设、法治曲靖建设,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曲靖高质量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收官之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之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起步之年,做好政法工作十分重要。曲靖市政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定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1、3、5”攻坚行动,即围绕“争创第一批‘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这一总目标,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队伍正风肃纪”三大引领工程,做好“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政法队伍建设”五项重点工作,为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年末实有车辆2辆(其中1辆为平台用车定向给市委政法委使用,由市委政法委供养)。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2000.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0.7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上年对比年度总收入减少2730.36万元,下降57.71%,主要原因是上年有“2019年电子政务专项(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专项资金、市级建设资金,该项资金2020年结转使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490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21万元,占总支出的17.02%;项目支出4066.50万元,占总支出的82.98%。与上年对比增加2969.64万元,增长153.7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变动,基本支出减少;二是2020年结转使用“2019年电子政务专项(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专项资金、市级建设资金,使得项目资金增加幅度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4.2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66万元,下降3.55%,主要原因是调出人员级别较高,调入级别较低,存在差异使得支出有小幅度下降。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6.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47.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66.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00.30万元,增长281.40%,主要原因是2020年结转使用“2019年电子政务专项(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专项资金、市级资金,使得项目资金增加幅度较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19年电子政务专项(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280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雪亮工程建设;

2.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专项工作经费60.00万元,主要用于各种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支出;

3.党委政法委涉密信息化维护专项工作经费50.00万元,主要用于维护省委政法委到市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到各县市区委政法委专线终端及视频会议系统;

4.防范和处理邪教专项工作经费10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5.积案化解工作经费4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政法系统各级各类案件评查工作;

6.曲靖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20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扫黑除恶工作日常运转、迎接各级专项工作督导组督导,大案要案补助等扫黑除恶方面的工作;

7.全市见义勇为专项经费21.00万元,主要用于表彰奖励曲靖市人民政府决定的曲靖市见义勇为公民和注入曲靖市见义勇为协会注入见义勇为基金;

8.全市政法大宣传专项工作经费9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政法系统对外宣传报、音频视频素材制作,融媒体中心工作支出等;

9.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资金97.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各具体办案部门扫黑除恶案件工作经费补助;

10.市本级政府综治维稳专项经费86.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综治维稳优秀乡镇表彰奖励补助、安全感满意度县市区表彰奖励补助;

11.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经费20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亮点打造,安全感满意度、执法司法满意度、平安曲靖创建、市域办正常运行等工作;

12.提高司法质量促进公正司法专项经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提高司法质量促进公正司法专项工作;

13.乡村振兴社会治理专项工作经费工作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乡村振兴社会治理方面专项工作;

14.雪亮工程前期工作经费100.00万元,主要用于雪亮工程前期项目申报工作;

15.雪亮工程市级专项经费10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雪亮工程建设;

16.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经费补助2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政法综治维稳工作;

17.综合治理专项资金72.5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全市35个无命案乡镇,3个社会治理亮点打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00.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969.64万元,增长153.78%。主要原因是2020年结转使用2019年电子政务专项(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专项资金、市级资金,使得项目资金增加幅度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51.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74%。其中: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乡村社会治理项目;2013101行政运行625.39万元,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2013105专项业务1067.00万元,用于开展各项政法综治维稳专项业务;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18万元,用于党政储备人才住房租金支出;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00万元,用于市域社会治理乡镇、村亮点打造;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0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综合考核按月后剩余部分;

2.公共安全(类)支出2969.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9%。其中:2040219信息化建设2800.00万元,主要用于雪亮工程建设;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69.50万元,主要用于无命案乡镇防控、专项用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4.9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4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养老保险;

4.卫生健康(类)支出56.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4.0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8.1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

5.住房保障(类)支出42.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41.6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2210203购房补贴0.3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部分新进人员购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44万元,支出决算为32.87万元,完成预算的67.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决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15万元,完成预算的99.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72万元,完成预算的69.1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改革,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6.48万元,下降33.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0.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45万元,下降42.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改革,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5万元,占30.89%;公务接待费支出22.72万元,占69.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1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政法委机关为完成本部门特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2.7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7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全市政法、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市域社会治理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3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34万元,下降44.1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机关运行经费有变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业务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354.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固定资产354.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4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2.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21601111

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