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赵子玥
  • 发布时间
    2021-09-22

监督索引号53030022033301000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负责曲靖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各项工作,具体为: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保值、增值和归还;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发放和本息催收等六项职能。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践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曲靖市委、市政府落地见效年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规范了公积金使用政策、理顺了业务流程、加快了智慧公积金建设力度、减轻了职工负担,支持了企业复工复产,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各项管理服务工作落地见效。

1.住房公积金事业全面发展。2020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最大限度降低了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全市共有3451个单位27.01万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53.4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4.26%,累计归集412.53亿元,归集余额158.52亿元;提取39.7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58.84% ,累计提取254.02亿元;向6293户家庭发放贷款24.2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0.27%,贷款余额118.59亿元,存贷比达74.81%;个贷逾期率0.56‰,同比下降0.16个千分点;实现增值收益2.7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94.23%,可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2.62亿元。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好于预期。

2.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坚决落实党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政策定位,积极支持居住需求,限制投资需求,加强了缴存地、工作地、户籍地购建自住住房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委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为一线抗疫人员开辟绿色通道,为打赢疫情阻击战提供支持。

3.“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积极推行公积金按揭贷款、组合贷款,降低按揭贷款项目准入条件,取消抵押物委托评估,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职工群众、减轻职工负担,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4.“智慧公积金”建设成效显著。融合“互联网+住房公积金”,实现单位缴存、个人开户、封存、启封、基数调整等业务网上服务零距离,办事一张网,全流程办结时间由原来的2个工作日提速到10至20分钟,实现了缴存资金实时记账,改变了传统人工入账工作方式,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账务处理更加安全可靠,住房公积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与省政府“一部手机办事通”深度融合,搭建起立体、多元、智能的综合服务体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单位名称是: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事业人员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收入合计2304.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4.5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与上年对比增加155.56万元,增幅7.24%,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完成网上营业大厅升级项目,故综合服务平台及信息系统升级改造费用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支出合计2,35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0.01万元,占总支出的46.25%;项目支出1,266.73万元,占总支出的53.75%。

与上年对比增加109万元,增幅4.85%。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完成网上营业大厅升级项目,故综合服务平台及信息系统升级改造费用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0.0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94万元,降幅0.99%。主要原因分析:1.2020年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进一步缩减办公经费;2.2020年我单位1名在职人员调出,1名在职人员转退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12.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7.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6.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0.01万元,增幅10.47%。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完成网上营业大厅升级项目,故综合服务平台及信息系统升级改造费用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综合服务平台及信息系统维护费173.8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业务专项网络、核心机房和渠道维护,缴存职工短信平台费用。

2.信息系统升级改造费12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业务专项网络、网上营业大厅和业务系统的升级。

3.聘用人员运行管理费24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聘用人员的工资薪酬及社保费用。

4.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674.4万元,主要用于维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正常运行。

5.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等工作宣传经费4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贷后管理和业务宣传。

6.2019年陆良财政补发奖励资金15.4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正常运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0.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8%。与上年对比增加207.24万元,增幅9.76%。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完成网上营业大厅升级项目,故综合服务平台及信息系统升级改造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社保费缴纳和退休职工退休费、社保费缴纳。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3.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5万元,死亡抚恤0.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63.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社保费缴纳。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8.5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3万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2,138.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76%。主要用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和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71.18万元,住房公积金管理支出2067.1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79万元。支出决算为9.93万元,完成预算的31.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决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完成预算的42.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预算的13.8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采用远程会议系统和线上财务审批,公务接待费大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本年扶贫工作完成影响,故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大幅下降。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9.43万元,下降48.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54万元,下降44.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9万元,下降62.0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采用远程会议系统和线上财务审批,公务接待费大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本年扶贫工作完成影响,故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大幅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6万元,占82.18%;公务接待费支出1.77万元,占17.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1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业务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业务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属于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总额6261.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7.26万元,固定资产5383.6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550.0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88.04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减少3140.2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140.28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万元),流动资产减少47.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0,063.22平方米,账面原值3149.6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6821.58平方米,账面原值3299.2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9.17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6)。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监督索引号53030022033301111

3.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210922044728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