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公开2021年度教育与文化扶贫资金文件(第八批)的通知

  • 来源
    科教文化科 李惠梅
  • 发布时间
    2021-09-28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1年度第批教育与文化扶贫资金文件予以公开。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1: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基础教育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2189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90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2021年基础教育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1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1: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基础教育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陆良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基础教育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1〕234号)要求,现下达你县基础教育改善办学条件补助资金   万元。此款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 “205教育支出”相关项,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具体项目及金额详见附件1。具体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各地各学校改善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购置教学仪器设备等。请你县相关学校组织实施好项目,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政府采购的,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二、相关学校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管理机制,对照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强化绩效监控、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做好绩效信息公开,提高补助经费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严禁将补助经费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从补助经费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等。

三、此项资金属于城乡义务补助直达资金,直达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你县要按照《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要求,务必于收到文件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及时下达预算,并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系统录入数据与市级下达数据保持一致。

 

附件:1. 2021年基础教育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下达表

2. 2021年基础教育改善学校办学条件项目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21年9月9

(附表见后)

 

 

文件2: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 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市级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2194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417.78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市级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1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2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 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市级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教育体育局,曲靖经开区财政局、社会事业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0395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 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1129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省级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1189号)要求,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分别拟印了曲财教〔2020185曲财教〔202159曲财教〔202173文件下达了市属各相关学校及各县(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省级、市级补助资金,同时,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教育领域财政事项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2045号)要求,曲财教〔202173文件曲财教〔2020185曲财教〔202159已下达的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奖补资金作为市、县配套资金进行了测算分配,测算过程中,重复计算了曲财教2020185号已下达中央奖补资金5160.92万元,结果显示为超额下达市、县配套资金,经核实修正,除中央奖补资金外,2021年市、县级应配套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402.59万元,其中,市级应配套427.82万元,县级应配套974.77万元。现根据修正后的测算数据下达你县(区)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市级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此款县(区)2021年功能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实际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投入责任。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教育领域财政事项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2045号),省、市级已按承担比例足额测算2021城乡义务教育的支出责任,请各县(区)按分担比例落实本区域的支出责任,及时足额拨付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严禁滞拨缓拨、挤占、挪用、截留、克扣经费,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持续改善农村地区学生营养状况。各县(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要向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

三、重视基础数据质量。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基础数据的更新和管理,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对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提高资助的精准度,严禁虚报人数套取资金。

四、做好直达资金管理。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市级资金属于对应中央安排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是否中央直达资金的地方对应安排”为“是”,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县(区)财政、教育部门务必于收到本文件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及时下达预算,并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系统录入数据与市级下达数据保持一致。

五、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各县(区)财政、教育部门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管理机制,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同步分解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监控、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做好绩效信息公开,提高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同时,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项目审核、经费使用管理等工作,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严禁将补助经费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从补助经费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等。

 

附件: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市级资金下达明细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2021915

 

 

 

 

 

 

文件3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 2021年第二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央资金(参照直达)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2197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580.03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 2021年第二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央资金(参照直达)

资金预算年度:2021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3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 2021年第二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央资金(参照直达)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教育体育局,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精神,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央资金(参照直达)的通知》(云财教〔2021〕184号)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资金(参照直达)   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此款县(区)2021年功能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市直属学校功能分类科目及经济分类科目等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资金包括职业学校办学质量提升、高职学校生均奖补、“1+X”项目、职业教师培训经费,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提升教育质量,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各县(区)、学校要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严禁将资金用于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弥补其他项目资金缺口等,不得从专项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一)办学质量提升。支持职业学校继续优化布局和资源配置,用好存量资金,规划好新增资源,改善学校基础办学条件,加强“双师型”专任教师培养,促进质量提升。

(二)高职学校生均奖补经费。支持继续完善区域内高等职业院校的生均拨款制度,保障好区域内高职的运转和发展;支持国企办高职稳步发展和提升质量;激励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

(三)“1+X”项目经费。用于“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培训经费,各项目学校严格按《关于做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36号)做好试点工作。

(四)职业教师培训经费。根据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实施要求,提升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培养能力,严格各项培训经费开支,优化教师队伍人员结构。

二、收文后,请各县(区)和各市属学校就办学质量提升项目认真研究,细化安排,于2021年9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相关材料至市财政局科教文化科、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具体包括:

(一)2020年获得的职业教育资金的使用情况、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主要管理措施、问题分析及对策等。

(二)本次下达资金的实施方案。请各县(区)和各市属学校认真落实中央和省职业教育发展的要求,确定项目任务,结合发展规划和短板,形成项目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和实施方案。

(三)细化的绩效目标。结合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各县(区)、各学校认真细化制定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和分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要明确、具体、可考核,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开展项目建设,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加强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釆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1.2021年第二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央资金(参照直达)下达表

2.2021年第二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央资金(参照直达)项目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91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