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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文件(七)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曲靖市2020年地方
财政决算的报告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全市2020年地方财政决算和市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2020年全市和市级地方财政决算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攻坚克难抓实财政收支,凝心聚力强化重点保障,蹄疾步稳扎实推进改革,完成了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全市和市级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50452万元,比2019年决算数(下同)增加59726万元,增长4%,收入决算数与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执行数增加1万元,原因是在与省决算整理期麒麟区四舍五入增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322375万元,同比减少93404万元,下降1.7%,支出决算数与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执行数一致。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50452万元,加上级各项补助收入3515255万元,上年结余10446万元,调入资金463516万元,省转贷政府债券收入23151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067万元,收入总计57942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22375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23334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857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330万元,支出总计578574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501万元,与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执行数相比增加186万元,主要是与省决算后上级补助收入增加、调入资金增加。调入资金增加的原因是与省决算整理期沾益区政府性基金结余超当年30%部分,按要求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并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0年,市级(含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74283万元,同比增加15661万元,增长3.4%,收入决算数与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执行数一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22220万元,同比增加5214万元,增长0.7%。支出决算数与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执行数一致。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74283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515255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55863万元,上年结余10433万元,调入资金134606万元,省转贷政府债券收入686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03万元,收入总计44603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2220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233344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42712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94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23万元,支出总计445210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234万元,与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执行数相比增加168万元,主要是与省决算后上级补助收入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98841万元,同比增加167625万元,增长50.6%,收入决算数与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执行数一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877634万元,同比增加1342560万元,增长250.9%,支出决算数与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执行数一致。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98841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10228万元,上年结余52819万元,调入资金562万元,省转贷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459900万元,收入总计22223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877634万元,加调出资金16059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9200万元,支出总计207742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44922万元,与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执行数相比减少18689万元,主要是与省决算后调出资金增加。
2020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7547万元,同比增加52465万元,增长69.9%,收入决算数与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执行数一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54535万元,同比增加767653万元,增长883.6%。支出决算数与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执行数一致。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7547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10228万元,上年结余1290万元,省转贷政府专项债券收入744900万元,收入总计10839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5453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49961万元,调出资金1752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10190万元,支出总计103220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1758万元,与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执行数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464万元,同比减少3791万元,下降60.6%。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5704万元,同比减少969万元,下降14.5%。收支决算数与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执行数一致。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464万元,加上年结余647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5万元,收入总计91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5704万元,加调出资金1618万元,支出总计732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798万元,与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执行数相比减少1万元,主要是与省决算整理期四舍五入减少。
2020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845万元,同比减少4423万元,下降84%。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583万元,同比减少1895万元,下降76.5%。收支决算数与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执行数一致。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845万元,加上年结余49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5万元,收入总计15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583万元,加补助下级支出288万元,调出资金631万元,支出总计150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8万元,与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执行数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6063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9.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1%。收入决算数与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执行数相比增加37496万元,属与省决算整理期核对调增变动。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42419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3.9%,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支出决算数与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执行数相比增加11506万元,属与省决算整理期核对调增变动。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660633万元,加上年结余1874915万元,专项上解收入185341万元,收入总计372088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24192万元,加专项上解支出335301万元,支出总计175949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961396万元,与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执行数相比增加27682万元,属与省决算整理期核对调增变动。
2020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4987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0.5%,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5.6%。收入决算数与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执行数相比增加2154万元,属与省决算整理期核对调增变动。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6148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21.7%,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支出决算数与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执行数相比增加7562万元,属与省决算整理期核对调增变动。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49875万元,专项上解收入261590万元,上年结余806798万元,收入总计131826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61483万元,加专项上解支出177000万元,支出总计63848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79780万元,与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执行数相比增加87094万元,属与省决算整理期核对调增变动。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省下达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47.2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10.67亿元,专项债务236.62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08.45亿元,一般债务279.89亿元,专项债务228.56亿元。
2020年,下达市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68.2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1.21亿元,专项债务97.08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5.76亿元,一般债务70.63亿元,专项债务95.13亿元。
全市和市级限额和余额与年初报告执行数有差异,主要是省财政厅于2021年2月收回了部分限额,相关情况在专项调整方案中另行报告。
(六)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备费动支情况
2020年,全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余额2.31亿元,当年安排4.43亿元,动用2.31亿元,年末余额4.43亿元;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余额0.13亿元,当年安排2亿元,动用0.13亿元,年末余额2亿元。
(七)其他报告事项
市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779万元,同比减少6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减少83万元;公务接待费971万元,减少3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1808万元,减少207万元。
市级2019年结转资金10433万元,安排支出9845万元(其中:市级6051万元,市对下转移支付3794万元),省财政厅收回577万元,统筹收回11万元。
2020年全市、市级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预算数、决算数及其对比情况,详见决算草案。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已经市审计局审计,并按相关意见进行了修改。
二、2020年预算执行取得的主要成效
2020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强化收入管理和向上争取,财政保障能力有效提升
一是抓实收入组织。面对疫情冲击和减税降费等因素造成的收入连续下降局面,财税部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精准施策,加强对重点行业、支柱税源和主体税种的监控监测,积极挖掘非税潜力,确保税收和非税应收尽收,足额入库。二是着力向上汇报争取。紧盯国家政策和省级资金投向,密切关注中央、省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财政政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发改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政策研判、深入谋划项目,主动加强向上衔接沟通和汇报争取,全年共争取到位中央、省各类资金518.6亿元,其中:公共预算351.5亿元(含特殊性转移支付18.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42.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0亿元(含抗疫特别国债17.3亿元)、一般债券4.7亿元,资金规模创历史新高,有力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持续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共清理盘活结转结余资金11.7亿元,统筹用于教育、卫生、脱贫攻坚等民生领域和重点支出。从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6.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0.2亿元,确保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疫情防控防治资金需求及时足额保障
严格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春节期间市本级财政紧急拨付疫情防控资金2000万元,全年足额安排疫情防控资金9.4亿元。投入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补助经费10亿元,较2019年增长42.8%。在全省率先出台资金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开辟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确保不因资金、政策和落实问题影响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
(三)着力强化资金保障,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始终扛牢脱贫攻坚资金保障的政治责任,确保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更大、结构更优、投向更准,聚焦和倾斜支持会泽县如期脱贫摘帽。市本级财政累计投入扶贫专项资金24.1亿元,争取上级扶贫资金187.95亿元,整合涉农资金180.3亿元。全面加强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同时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资金监管机制,实现各类巡视、巡察、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清零,为全市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四)支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一是认真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和疫情防控各项财税优惠政策,通过“免、减、缓、返、补、退”等多种形式,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市场主体。全年减税降费34亿元,支持22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获得中央、省专项再贷款3.6亿元,争取到贴息资金1263.69万元;为190户重点企业申报中央、省级贴息资金1262.16万元。及时落实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为1513户中小微企业减免国有资产房租1986.86万元。二是推动直达资金机制落地落实。争取直达资金106.5亿元,成立直达资金机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定期研究、定期通报和对账制度,全程监控资金使用、流向,点对点将资金拨付到最终收款人、收款单位或进入专户管理,确保了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三是支持县级兜牢“三保”底线。全年下达县级财力性转移支付135.7亿元,同比增长22.7%,市本级对下财力性补助增长34%。四是下达就业补助资金3.2亿元,确保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到位。五是下达专项债券资金142.4亿元、特别国债资金17.3亿元、一般债券资金4.7亿元,支持交通、水利、医疗、产业园区等重大项目建设,有效稳定投资。六是安排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亿元(其中:粮食专项资金1.48亿元),支持优质粮工程、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粮食仓储物流、基本口粮田等建设,不断提升粮食供给保障能力。七是安排资金102万元,切实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运行。
(五)突出保基本、兜底线,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2020年,全市民生支出420.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9.1%,比去年同期提高7.8个百分点,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支持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年教育支出123.1亿元,增4.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连续多年位居全省第一(占比达23.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6.4个百分点)。二是强化卫生健康投入。卫生健康支出66.5亿元,增长12%,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550元、74元。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9亿元,增长19.5%,按照5%左右的幅度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108元,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10%,低保、特困供养、因疫情致困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四是市本级财政累计安排资金1.2亿元,助力全国文明城市成功创建。
过去一年,全市财政工作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但在财政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受经济下行和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三保”保障压力大,收支矛盾加剧。二是部分单位还未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与“花钱问效”和勤俭节约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仍面临诸多困难。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三、当前财政运行情况及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2021年1-7月全市财政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7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0.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63.1%,同比增长1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7.8亿元,同比增收9.6亿元(主要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增收8.3亿元),同比增长16.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7.2%;非税收入完成33亿元,同比增长3.7%,主要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收1.4亿元。
1-7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6%,同比下降3.8%,主要是受去年特殊时期的一次性政策退出影响(财力性转移支付减少20.2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7月,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39.8%,同比增长32.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20.5亿元,同比增长23.3%。分级次看,市级收入完成10.8亿元,同比增长4.4倍;县(市、区)收入完成12.2亿元,降20.3%。
1-7月,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6%,同比下降49%,主要是与去年同期相比,专项债券仅发行了第一批。
(二)面临的主要困难
虽然1-7月全市财政收入呈现较快增长,同比增速较快,主要是受去年同期基数较低的不可比因素以及当前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上涨和税收征管政策调整等影响。受去年后几个月基数逐步抬高等因素影响,预计后期收入增幅将逐步回落,全年将呈现前高后低的走势。受特殊转移支付政策退出(与2020年相比县级财力减少20.2亿元)和直达资金扩围,支持经济稳定发展、兜牢“三保”底线、债务还本付息、支持民生事业发展等必保刚性支出快速增长等因素影响,全市财力缺口较大,财政收支紧平衡、硬平衡特征十分明显。此外,当前疫情形势不确定性依然较高,全市经济恢复不均衡、基础不稳固,完成全年支出预算目标将会十分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省委省政府曲靖现场办公会明确全市发展方向、发展定位、发展任务、发展途径的第一年,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政策效能,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和更可持续的要求,持续强化财政收入组织,量入为出优化支出结构,全面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市委、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保障能力,着力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全力以赴抓好收支,力争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强化收入分析和税源监测,加大综合治税力度,抓好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大汇报和协调力度,全面压实责任,抓实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切实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强化统筹调度,切实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力争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主动作为积极争取,有力提升财政综合保障能力
立足曲靖资源禀赋和现有产业基础,紧扣省委、省政府曲靖现场办公会精神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分析研判政策形势,牢牢抓住国家和省构建新发展格局、扩大内需促消费等系列政策机遇,突出协作配合,全力夯实项目基础、做实项目入库储备,全力向上争取新增债券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产业发展基金等,有效提高财政综合保障能力。
(三)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兜牢县级“三保”底线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发展和安全,压实县级“三保”主体责任,将县级“三保”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落实。研究提出县级“三保”工作方案经批准后印发实施,切实兜牢县级“三保”底线。
(四)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加强债务预算管理,确保法定限额内债务不出任何风险。采取精准务实举措,扎实做好存量债务化解工作。积极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强化风险监测研判处置,牢牢守住风险底线。持续完善债券资金支出进度通报考核机制,切实管好用好债券资金。制定往来款消化处置方案,加大财政往来款清理消化处置力度,切实提高财政库款保障水平。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把常态化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足额保障防控经费。统筹用好就业补助等各类资金,落实稳定和扩大就业政策。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打造区域教育中心。争取债券资金支持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突出保基本、兜底线,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建设美丽云南的曲靖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坚持内涵式创建理念,支持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支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全面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政策资金双向发力,全力支持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
加强财政政策、资金统筹,着力构建新型财政政策体系,支持先进制造基地、高端食品基地、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云南副中心城市建设。准确把握“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抓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引导带动效应,积极支持招商引资。牢固树立“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的政策导向,管好用活项目前期经费。
(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提升现代财政治理效能
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和可持续性。持续推进部门预算管理改革,抓实支出政策审核,健全支出标准体系。抓好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在提升预算透明度上取得新成效。抓好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建设,推动预算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推动直达机制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更加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全面压紧压实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切实解决部门在预算绩效编制中不愿做、不会做、做不实的问题。持续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积极推动现代财政制度更加健全完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和各位委员,2021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落实好中央、省、市委各项财政经济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查意见,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奋发的姿态、更加务实的举措,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奋力夺取“十四五”开局新胜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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