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现将《云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常态化监管工作方案》(云财综〔2021〕40号)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