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曲靖市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及准考证打印相关事项的通知

  • 来源
    会计科 但布斯
  • 发布时间
    2021-08-30

各位考生:

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将于9月4日起相继开考。面对依然严峻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考生切身利益,确保2021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防疫要求

1凡参加考试考生请自行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等个人防护物资,全程佩戴口罩,不得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

2考试当天需提供考生本人首场考试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核酸检测尽量选择在考试当地进行),确保您入场前手机显示的“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且体温正常(<37.3℃)。

3考前21天无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前14天内无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无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仍有中高风险区域行动轨迹的考生,请主动申请取消当年考试。省内25个边境县(市)考生按照报考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严管严控。

4除特殊情况外,进入考场考生必须完成至少1剂的新冠疫苗接种。请考生提前下载、填报考生健康承诺书,并在进入考场后提交(详见附件,每场考试提交一张)。

5考生如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或其他突发情况,应及时向考试工作人员报告。

目前,国内疫情起伏不定,请近期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的场所,不扎堆、少聚集,谨慎参加聚餐、聚会。加强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空气不流通的场所。乘坐交通工具时,应全程配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妥善保存出行票据,准确记录好活动轨迹。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如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或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需再次提醒考生注意:由于现阶段疫情还有很大程度不确定性,考试将根据疫情防控规定实时进行调整,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曲靖市财政局网站信息,遵从疫情防控具体要求,保持手机畅通,请各位考生给予配合与理解!

二、合理安排考试时间

1请在考试正式开始前打印准考证,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批次、时间、地点,并认真阅读考生须知,以免错过考试。考生须注意以下准考证的打印时间: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8月24日至9月6日,考生可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http://kzp.mof.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各位考生须在9月3日前登录打印准考证网址,查看参加考试的批次、时间、地点,并认真阅读考生须知,打印准考证时应注意同时打印考试协议,承诺已知道告知事项和要求,并签字确认。

2请各位考生务必提前1小时到达考场(点),准备好准考证、身份证、“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及口罩等必要用品,并按防疫要求有序进入考场。

3为维护考场秩序,考点不提供停车服务,请提前规划好路线和合理安排时间,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三、自觉遵守考场规定

1考生入场后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及各项考试规定,认真阅读各项考试规则和规定。由于考试前需通过手机对相关健康码进行查验,查验后请一定要将手机关机放到考场指定位置,不要出现违规携带手机等设备进入考位的行为。考试时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2考试结束后,请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离场,不得在考场、考点周边逗留。

3考试日渐临近,请各位考生一定不要相信虚假宣传和谣言,注意甄别,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若在考试期间有任何需要我们帮助的,可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力提供帮助。联系电话(请在工作日及考试值班日拨打):曲靖财政局(考前及考后)0874-3136898    0874-3115979; 曲靖市财经学校:(考试期间值班电话):0874-8978731。

 

祝考试顺利并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考生健康承诺书

 

 

 

 

                              曲靖市财政局

                             20218月30

 

 

 

附件

考生健康承诺书

 

考点:          学校 考场:第    考场 座位号:    (考试入座后填写)   

本人于                 日参加         考试,已知晓考试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并符合相关要求,现做出以下承诺:

(一)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各项防疫安全要求,云南健康码显示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体温正常(<37.3

(二)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为阴性。

(三)本人在考前21天内,无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中高风险区域行动轨迹。

(四)本人在考前14天无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无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

(五)本人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0/1/2/3 剂(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打√);未接种新冠疫苗原因:        (请根据医学界定不适应施打疫苗人群类别填写序号)。

(六)本人在参加考试期间,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除考务人员核验本人身份外,全程佩戴好口罩。

(七)参加考试期间,本人自愿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疫情防控调查,考试期间按要求进行体温监测,如有异常立即报告考场工作人员,服从统一安排,接受处理结果。

(八)本人承诺所填报和提供的个人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全面,无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

承诺人:(正楷本人手写)           联系电话:

 

承诺人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  

 

2021年   月   日

 

医学界定不适应施打疫苗人群:

1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接种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

    4有惊厥、癫痫、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症病史者;

    5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癌、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

    6已知或怀疑患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者;

    7使用抗肿瘤药物等免疫调节剂者;

    8新冠病毒感染史者;

    9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