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公开2021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文件的通知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脱贫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1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 号:曲财农〔2021〕40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211万元
文件涉及的资金名称:渔业发展补助资金
预算年度:2021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麒麟区,陆良、会泽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1〕75号)要求,现将2021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下达你们(具体金额及科目详见附件1), 收入列入“23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支出列 “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功能分类科目,“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政府经济分类科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直达资金的管理
渔业发展补助资金作为2021年中央直达资金(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市级在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二、做好项目落实和资金拨付进度
有关县(区)要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24号)的要求,结合实际,加快资金下达拨付,及时跟进资金执行进度,督促部门加快项目建设,及时将分配下达的财政资金形成实物工作量,尽早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三、做好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有关县(区)应做好本辖区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管理工作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确保渔业发展任务和绩效目标的全面完成。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应严格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部门绩效自评,切实做好接受省级组织的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1.2021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1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7日
附件1
2021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分配表
单位 | 金额(万元) | 收入科目 | 功能分类科目 | 经济分类科目 |
麒麟区 | 440 | 23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 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 | 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陆良县 | 377 | |||
会泽县 | 394 | |||
合 计 | 1211 |
附件2
2021年中央渔业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县 (区) | 绩效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
数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 度 | |||
集中连片内陆 养殖池塘标准 化改造和尾水 治理(亩) | 水产品加工能 和冷藏保鲜等 设施设备数 (其中设施数) | 渔业产业结构和 调整持续优化 | 对渔业经 济经济发 展的促进 作用 | 资金使用 重大违规 违纪问题 | 水产品稳 产保供能 力 | 渔业绿色循环 发展满意度 | |
麒麟区 | 1600 | 0 | 渔业一产产值占 比50%以下 | 明显 | 无 | 提升 | 80%以上 |
陆良县 | 1500 | 0 | 渔业一产产值占 比50%以下 | 明显 | 无 | 提升 | 80%以上 |
会泽县 | 1000 | 30 | 渔业一产产值占 比50%以下 | 明显 | 无 | 提升 | 80%以上 |
合计 | 4100 | 30 | 渔业一产产值占 比50%以下 | 明显 | 无 | 提升 | 8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