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1年度第六批教育与文化扶贫资金文件予以公开。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1: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普通高中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21〕61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3996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2021年度普通高中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1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1: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下达2021年度普通高中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引导和支持加快推进罗平县、富源县、会泽县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普通高中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1〕180号)要求,经认真研究,现下达你县2021年普通高中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1),此款2021年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04-高中教育”;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高中建设补助资金,按照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精神,为支持相关县加快推进普通高中项目建设,考虑相关县财力、学位缺口情况,省级采取分级负担,分类补助的方式对相关县高中建设项目予以补助,请统筹省级补助、市和县区资金做好项目建设。
二、请相关县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相关县在收到文件后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工程进度按照云南省办学条件管理系统要求,按月报送,直至项目完工。同时,在2020年入学情况的基础上,相关县教育部门继续监测学生入学和毛入学率变化情况,切实用好用足教育资源,保障项目和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请相关县根据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 ),切实加强资金和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财经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对于截留、挪用、虚报、虚列等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的规定,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 2021年普通高中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下达表
2. 2021年普通高中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9日
(附表见后)
文件2: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21〕63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379.5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2021年第一批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1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2: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教育体育局,曲靖经开区财政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教贷〔2017〕18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1〕173号),依据省教育厅组织各州市、有关学校评审和复核结果,现下达你县(区)、学校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功能分类科目等详见附件1),用于优秀贫困学子奖励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具体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资金,对2020年各县(区)各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算,并依据以往年度通过评审应获得奖励学生情况提前下达2021年资金。各县(区)各校收到资金后,优先保障2020年应发得发学生,其余资金待2021年评审结束后,及时发放到符合奖励资格学生手中,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滞拨缓拨经费,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克扣经费。
二、请各县(区)各校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县(区)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同步分解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附件:1.曲靖市2021年第一批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资金下达表
2.曲靖市2021年第一批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13日
(附表见后)
文件3: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中央、市级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21〕64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3808.36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2021年第二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中央、市级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1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3: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中央、市级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教育体育局,曲靖经开区财政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中央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1〕144号)要求,依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确定的受助学生人数,现下达你县(区)、单位2021年第二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中央、市级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2) 。其中,县(区)收到中央资金列入 2021年“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功能分类收入科目,实际支出时列“205 教育支出”相关项,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收入列“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市直相关学校收到市级拨付存量资金时列入“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预算支出功能科目,“50902-助学金”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30308-助学金”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市直相关学校收到的中央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及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件1、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是在曲财教〔2021〕9号文件已预拨部分资金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门、人社部门核定的受助学生数据,清算2020年教育部门结余后,下达全年剩余资金,主要包括:中等职业国家奖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补助。
二、收到资金后,各县(区)、各有关学校要严格落实《财政部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立即足额将资助资金拨付到位,必须专款专用,严禁缓拨、迟拨,空拨,切实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确保资助政策不打折扣落实到位。各县(区)财政、人社、教育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学生资助资金分配和使用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违反规定分配或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生资助资金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各县(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资金发放、执行管理,做好基础数据的审核工作,健全学生资助机构,组织学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确保应助尽助。学校要加强学生学籍、学生资助信息和档案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财务管理,制定学生资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四、2021年,学生资助中央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县(区)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要求,务必于收到本文件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及时下达预算,并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系统录入数据与市级下达数据保持一致。各县(区)、各有关学校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同步分解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五、各县(区)要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各有关学校要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厅内省本级预算执行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9〕208号)等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涉及政府釆购的,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1.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补助资金下达表(教育部门)
2.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补助资金下达表(人社部门)
3.项目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3日
(附表见后)
文件4: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21〕66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288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补助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1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4: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教育体育局,曲靖经开区财政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1〕177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学生资助工作,经研究,现下达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此款县(市、区)2021年功能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市直属学校功能分类科目及经济分类科目等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中央出台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全部用于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的资助,请严格按照要求使用。
二、请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295号)要求,对照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同步分解下达绩效目标,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下达表
2.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14日
(附表见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