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市级革命老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革命老区建设项
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农〔2021〕22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30万元
文件涉及的资金名称: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预算年度:2021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革命老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县(区)财政局:
根据2021年2月5日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决议,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确保革命老区建设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尽快实施,现将2021年革命老区项目资金30万下达给你们,预算支出科目列“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目,经济分类科目列“513转移性支出”。
请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浪费,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市级革命老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1年市级革命老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绩效目
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21年5月7日
附件1-2:2021年市级革命老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绩效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