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农〔2021〕46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下达
文件金额:13877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预算年度:2021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1〕83号)要求,现将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金额、科目详见附件1),请列入2021年“23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政府收入科目、“21301农业农村”功能分类科目、县级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市级单位列“50205委托业务费”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资金和任务细化
各地要严格执行《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 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生 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1〕8号)等文件规定,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管,并全面落实预算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二、脱贫县延续执行涉农资金整合政策
分配脱贫县的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 〔202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财预〔2015〕163号)要求,现将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一并下达(含提前下达部分),请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本地区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管理工作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此次和曲财农〔2020〕156号(提前下达)的资金请各县(区)高度重视,及时筹措资金确保6月30日前兑付到位。
附件:1.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区域绩
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1日
附件1-2: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表、区域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