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转发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 来源
    预算科 严英
  • 发布时间
    2021-07-07

市直有关科室、各县(区)财政局:

现将《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0〕10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要求,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

一、准确把握2021年中央直达资金范围

一是中央直达资金包括县级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28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二是参照直达资金包括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等7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以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央调剂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提取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等2项资金。

二、按要求做好直达资金备案工作

对于需细化分配到县的直达资金,要报经省财政厅对应处室按程序备案同意。

三、直达资金下达方式

相关科室在下达直达资金和参照直达资金预算指标时,项目名称与财政厅预算指标发文中的有关项目名称要保持一致,并准确标注直达资金标识,其中2021年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参照直达资金标识为“0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项目,在预算指标系统中分别登陆;也可以由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按照中央直达资金、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比例自动拆分。各级财政部门接到资金后,应按要求尽快下达,并及时导入资金监控系统。

四、加强直达资金监控管理

一是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将支付信息等信息同步到监控系统,确保直达资金各项基本要素与生产系统保持一致。二是要及时处理预警信息,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要认真做好监控平台数据基础工作,确保监控平台数据衔接有效。

五、加强直达资金绩效管理

一是按照“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的原则,突出项目单位责任,切实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二是按照“绩效目标与资金下达级次相对应”的原则,将绩效目标细化到项目。三是2021年上半年,市财政局按照总资金量10%的比例抽取上年项目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全面反映辖区内直达资金总体绩效情况。

六、抓好2020年直达资金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对2020年直达资金有关工作的梳理总结,采取多种方式宣传直达资金惠企利民成效。二是对2020年年底确实难以用完的直达资金,在2021年继续纳入直达资金范围,并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反映。三是落实好直达资金上下级间对账制度,做到账目清晰、账实相符。四是高度重视直达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举一反三,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并在2021年直达资金管理使用中引以为戒。五是直达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沟通、主动报告、加强协作。

 

附件1:曲靖市财政局直达资金联络员名单

附件2: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曲靖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30日

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及联络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