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 来源
    资源环境科
  • 发布时间
    2021-05-08

《曲靖市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根据中央关于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规定,以及《云南省关于应急救援领域省和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21〕4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18〕40号)要求,为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全市应急救援领域各级政府权责关系,合理划分市级与各县(市、区)事权和支出责任,有效提供应急救援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在深入开展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结合,坚持依法管理,健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机制,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机制,加快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管理装备技术支撑,有力提升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二)政策要点
主要从预防与应急准备、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及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等3个方面,对应急救援领域所属事项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予以明确。中央和省的财政事权,严格按照国办发〔2020〕22号、云政办发〔2021〕4号文件执行,市及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主要有以下事项:
    1.市级事权3大类8项。主要包括: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宣传教育培训、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灾害事故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较大事故调查处理。
   2.市及以下共同事权3大类6项。主要包括: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应急宣传教育培训、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灾害事故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
   3.市以下事权3大类8项。主要包括: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宣传教育培训、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灾害事故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市以下启动应急响应的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救灾。
(三)配套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切实加强改革进展情况评估,及时总结改革经验成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逐步实现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严格支出责任。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合理安排预算,落实支出责任。属于市级财政事权的,由市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不得要求各地安排配套资金或提供经费支持。属于市以下财政事权的,原则上由市以下政府通过自有财力安排,确保承担的支出责任落实到位。对下级政府因自身财力不足,履行财政事权存在困难的,上级政府通过统筹转移支付等方式予以支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高应急救援领域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后,市级财政不再承担省直管县的共同事权和支出责任。
    三是协同推进改革。要求将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同其他改革紧密结合、协同推进、良性互动、形成合力。

原文链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