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公开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文件的通知

  • 来源
    农业科 郑志堂
  • 发布时间
    2021-06-21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1: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农〔2021〕49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下达

文件金额:284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预算年度:2021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的通知

 

市乡村振兴局

根据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决议,按照《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农口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通知》(曲财农20211号)精神,为保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促进脱贫地区经济发展,经研究,现将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4万元下达给你们,支出列入2021年“21305—扶贫”相关科目,(“项级”科目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0201办公经费”或“50205委托业务费”(详见附件1)。

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表

        2.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21618

附件1-2:资金安排表、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