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公开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文件的通知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 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
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农〔2021〕29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下达
文件金额:3118.8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预算年度:2021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
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0〕42号)要求,现将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按附件列入2021年相关支出功能分类和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项目落实和资金拨付。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各地要严格执行《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省级下达的资金,要切实承担管理和实施责任,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二、做好预算项目库管理。根据《云南省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基层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428号)等规定,各地财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充分协作,建立和不断完善项目库,做好项目的审核、论证、遴选及排序工作,将支出政策已经明确的项目和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纳入项目库储备和管理。
三、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各地要加快项目前期准备,及时将分配下达的财政资金形成实物工作量。尽早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对执行进度较慢的项目预算以及未按规定及时分解下达或闲置沉淀的专项资金,将调整统筹用于稳增长。
四、加强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等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做好绩效目标分解下达工作,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各环节。
五、其他要求。考虑到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的具体调整优化方案尚未确定,2021年资金具体使用管理要求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请按照中央和省级确定后的政策执行,具体事项另文通知。此次资金分配已根据省民族宗教委报送的各地项目情况,考虑边境县现代化小康村建设情况予以了倾斜支持,25个边境县应做实现代化小康村建设项目,统筹安排此项资金支持2021年现代化小康村任务建设,确保任务完成。
附件:1.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