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018021600000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是市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曲靖建设、法治曲靖建设,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曲靖高质量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为市级一级财政预算单位,内设机构有政治部、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治安全科、维稳指导科、综治督导科(专项行动办公室)、基层社会治理科、反邪教协调科、执法监督室、法治科(市司改办)、新闻宣传与信息化科。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全市政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法治为保障,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主线,全力做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防控化解重大矛盾风险、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六项重点工作,奋力推动全市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 34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0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其中1辆为平台用车定向给市委政法委使用,由市委政法委供养)。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95.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95.56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2020年对比减少了410.38万元,下降了17.8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年初人员比2020年年初预算时在职人员增加2人,部分项目预算有所调整,专职调解员报酬没有列入单位年度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895.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95.5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95.56万元(本级财力1,895.56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上级补助0.00万元,一般债券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本级财力0.00万元,上级补助0.00万元,专项债券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2020年对比减少了410.38万元,下降了17.8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年初人员比2020年预算时在职人员增加2人,部分项目预算有所调整,专职调解员报酬没有列入单位年度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预算总支出1,895.5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9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56万元,与2020年对比减少410.38万元,下降32.96%,主要原因分析:原来列入基本支出预算(2013199-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支出)的专职治保调解员报酬2021年未列入本部门预算,由财政统筹;项目支出1,061.00万元,与2020年相比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3101 行政运行646.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提高部分、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车辆保险及运行经费、公务出行租车经费、公务交通补贴;
2013105 专项业务1,061.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政法综治维稳依法治市等工作日常公用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27.7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8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缴纳;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35.4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19.1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附加商业险;
2210201 住房公积金42.4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基本工资16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9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2津贴补贴37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69万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3奖金1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8.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80万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9职业年金缴费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4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1办公费69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8元,项目支出668.26万元);
30214租赁费5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0.00万元);
30215会议费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16培训费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2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20.04万元);
30227委托业务费19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190.00万元);
30228工会经费1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29福利费1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万元,项目支出6.70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4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302退休费2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307医疗费补助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1002办公设备购置5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8.00万元);
39999其他支出6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68.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预算总支出1,895.5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0.38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分析:原来列入基本支出预算(2013199-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支出)的专职治保调解员报酬2021年未列入本部门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1年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2021年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与省配套项目清单为:20131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专项业务全市见义勇为专项经费中配套省政府奖励见义勇为人员经费60.0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配套省政府发文表彰的曲靖市财政应该承担的60.00万元经费补助。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1年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131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专项业务100.00万元,涉法涉诉救助金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按照曲靖市关于对涉法涉诉特困群体进行救助的实施意见,对全市范围内因涉法涉诉问题导致生活非常困难的家庭和个人进行救助。
20131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专项业务20.00万元,全市见义勇为专项经费中见义勇为公民奖励经费,主要用于表彰奖励被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的见义勇为公民。
20131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专项业务60.00万元,综治维稳优秀乡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奖励经费,主要用于表彰奖励2020年度工作中综治维稳工作优秀的乡镇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排名进步的县市区。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1年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五)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21年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具体为:20131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专项业务68.00万元,严重精神病患者监护人经费补助,主要用于按照中央、省市精神和曲靖市六部门《关于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职责的实施意见》(曲综治办〔2016〕15号)文件精神补助全市各县市区2246名严重精神病患者监护人市级财政承担的每人每年0.03万元经费补助。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1年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资金5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00万元,详细清单为:办公设备3批38.00万元,办公家具1批2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89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16.56万元,下降34.1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2.04万元,较上年减少16.22万元,下降42.4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21次,共计接待1769人次。
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85万元,较上年减少0.33万元,下降3.2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5万元,较上年减少0.33万元,下降3.2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其中1辆为平台用车定向给市委政法委使用,由市委政法委供养)。
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差旅出行,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共预算项目14个,分别是: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专项工作经费60.00万元,积案化解工作经费40.00万元,全市政法大宣传专项工作经费70.00万元,全市见义勇为专项经费90.00万元,防范和处理邪教专项工作经费100.00万元,严重精神病患者监护人补助经费68.00万元,办公室租赁专项经费50.00万元,曲靖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100万元,党委政法委系统涉密信息化维护专项工作经费50.00万元,涉法涉诉救助专项资金100.00万元,提高司法质量促进公正司法专项经费20.00万元,市本级政法综治维稳专项经费93.00万元,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专项经费200.00万元,曲靖市法学会工作专项经费20.00万元,已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详见表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0.26万元,比2020年增加14.51万元,增长16.54%,主要原因是经费预算细化,精准程度高,2020年年末在职实有人数增加以及部分职工级别晋升,计提的公用经费也随之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21600111